又是一次归途。
小客车的靠背硌得后颈生疼。是熟悉的痛感,去往机场的漫长路程中总会有的不适。将车窗摇下一个小缝透气,灌入的风还有料峭之意。是伦敦初夏特有的凉。
建筑低矮,公路绵长,指向牌上的街道名似曾相识得模模糊糊。风景色调中绿的比例从星星点点变成占据半壁画面。伦敦是一环套着一环的圆,以“Zone”划分,脱离市中心以后便是大片大片的绿,朝城市圆周延伸。
3年了我依旧无法确切辨认每个圆的分界。意识自主划分出“我熟悉的伦敦”与“我不熟的伦敦”,而眼前这一切,尽属后者。
小坡上风吹草低,野花参差分布,清淡得像能一眼忽略却很有股怡人的低调。倏地就想起来——这一次离开前我忘了去看看那片山梅花。
从小长在热带,赤道没有百花盛放的春。对花的认知于是也有些贫乏。随处可见的九重葛、木槿花倒是不可能忘:艳丽又抗热,在烈阳酷暑中肆意开出万紫千红。
好好地走过来
在伦敦的第一个春天看着草丛里枝桠上争先恐后冒出来的颜色,就成为我眼中一场场未闻花名的惊喜。从零开始,将它们一一熟识。
我也不知道自己对山梅花的执念为何难消。宿舍对面街角小洋房那堵红砖高墙,从花园里冒出墙外的一整簇绿叶缀满小白花,回想起来似乎就只是一方平凡景致。比起玫瑰牡丹百合绣球郁金香洋甘菊,不像什么值得念念不忘的灿烂。却已经来来去去以它为主角写下过好几篇章,一次又一次将它渲染以文字。
无法忘记的,都有无可取代的意义。
或许因为那是来到伦敦第一个夏天的邂逅,也或许是它太像一份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凭证。
在终日炎炎的赤道半岛土生土长19年,骨血里奔流着的是四季的滚烫;初来乍到伦敦,它却迎接我以短暂的温柔金秋和瞬间袭来的漫长严冬。陌生和寒冷交织成结,把灵魂也冻住了。
冬日无花,连绿叶也少,雾都的日照本就是稀品,灰色是主调。在最初最挣扎的适应期,眼里心里都是满目的灰。时至如今依然常想起那年初冬某个午后,下了课和同学结伴走过滑铁卢大桥。同学在旁口沫横飞论起当时英国脱欧局势,我却提不起兴致应和,只侧头望向左岸。顶着泰晤士河上刮来的冷风,无言地看这城市。
在色彩匮乏的冬季,它厚重的历史和密集的发展更加化为压抑的重量。像一只庞大魇兽,沉默吞噬着所有的鲜活。
无意撞上那片山梅花是在一切已然明朗的初夏,在经历过不太好的冬天、渐渐好起来的春天以后。说“重生”就流于俗套了;那更像是在挣脱寒冷后,彻底懂得什么样的温润能支撑内心的暖流不结冰。
所以我不可惜那个它只能沉睡的冬季,也不怪它绽放得太晚。它的来到是一种奖励,告诉在异乡踽踽前行的自己:恭喜你,好好地走过来啦。
这是我心中最温暖的花语,网络上所搜寻不到的定义,由自己的感受来赋予。
那是我不分时节一直在眷恋的好颜色,形同动力,让黯淡的寒冬在来日可期的信念中显得不那么令人厌倦。即使今年忙碌得竟忘了重回旧地去寻找,它也早已在意识深处陪伴我又一载伦敦时光。
“异乡”二字总让生活平添故事性,叫听者容易有超额期待。但3年扎扎实实过去,倒没有多波澜壮阔的日子,唯有平凡季候,和看似也无甚特别的人事物景。有时恍惚感到活得很轻很淡,可一到提笔时,纵使难有浓墨重彩,也不至于仅仅清粥小菜。
我想这就是生命的花语。特殊或平淡,但凡用心经历,就独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