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所面对的两宗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计划贪污案件,以及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里扎所面对的一宗相关贪污案件,进行联合审讯。
马新社报道,法官莫哈末再尼是在批准主控官法利祖副检察司申请,以由同一间法庭审理上述所有案件后,做出这项裁决。
法利祖在进行案件管理说:“罗斯玛(收贿500万令吉)的太阳能案件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
罗斯玛律师拿督阿克柏丁不反对控方申请。
莫哈末再尼批准罗斯玛的500万令吉贪污案,与其首宗涉及里扎的太阳能贪污案联审。
里扎(45岁)的律师莫哈末赫兹里也不反对控方申请。
合约总值12.5亿
控状指出,68岁的罗斯玛通过里扎向60岁的赛迪阿邦山苏丁为自身收取500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获得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上述合约总值12亿5000万令吉。
她被指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在由地庭移交高庭后,通译员重读控状,罗斯玛否认有罪。
法庭择定这3宗案件于2020年1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
5月20日,莫哈末再尼择定涉及罗斯玛和里扎的太阳能案,在明年进行为期32天的审讯,周五除外,以及控方将传召17名证人。
此案的审讯日期分别是2月3至6日、2月10至13日、2月17至20日、3月9至12日、4月6至9日、4月13至16日、4月20至23日,以及4月27至30日。
去年11月15日,罗斯玛在地庭面对2项在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收贿150万令吉的控罪,惟她皆不认罪。
里扎则面对为自身和罗斯玛,在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中,收贿5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的控状。
他也被指为自身和罗斯玛索贿2500万令吉,以及1亿8750万令吉。
这些贿金是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谈判的方式获取12亿5000万令吉太阳能供应合约的酬劳。
里扎不承认上述的所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