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执业律师兰吉星证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在起诉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诽谤案的宣誓书中,承认接受来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
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今日进入第45天审讯。
兰吉星是于2015年,作为林良实代表律师的身分,负责处理上述的诽谤案。他今日是以本案第55名证人身分上庭供证,并将纳吉起诉林良实诽谤案的文件呈堂。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在本月18日的审讯中,允许控方在本案的审讯中提呈纳吉起诉林良实诽谤案的相关文件。
宣誓书提及7亿美元是捐款
兰吉星今日在接受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的盘问时指出,根据纳吉起诉林良实诽谤案的相关文件显示,在2016年2月的回复宣誓书中,纳吉承认有7亿美元汇入他的账户,并表示这是一笔捐款。
根据兰吉星读出的相关诽谤案文件内容,纳吉曾在宣誓书提及,他承认接受来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但不知道这笔钱是通过两个账户,即(SRC国际公司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和Ihsan Perdana账户汇入。
林良实曾指控纳吉
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交叉盘问兰吉星时,要求证人读出林良实当时对纳吉的指控。
兰吉星随即读出有关文件的内容。
“他(纳吉)拿人家的钱,放入自己的个人账户,哪里可以这样。”
兰吉星指出,林良实随后针对纳吉的诉讼提出抗辩,指纳吉的做法,不再适合当首相。
此外,哈威德吉星问兰吉星,反贪会是否曾就SRC案传召他,证人回答没有。
哈威德吉星接着问证人,是谁告诉他需要上庭供证?
兰吉星指出,是希旦峇兰于大约三或四个星期前,通知他上庭供证。
在希旦峇兰结束对兰吉星的盘问后,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证人的供词与本案无关,因此会就此向法庭提出申请。
希旦峇兰表示不同意辩方的说法,并指控方会提出反申请,证明兰吉星的供词和本案有关。
新闻背景:纳吉起诉林良实诽谤案
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2015年在优大(UTAR)的某仪式上,指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把人民的钱放进自己口袋,引起纳吉不满,并于2015年10月27日以个人身分入禀高庭起诉林良实诽谤。
林良实在同年12月14日针对纳吉诉讼入禀答辩书提出抗辩时,也向纳吉提出反起诉,并坚称首相接受26亿令吉捐款的做法,已不再适合当首相。
这起诽谤案最终在去年第14届全国大选后,以双方撤回诉讼与反起诉落幕,法官谕令双方不可再重新提出诉讼,同时要求纳吉缴付2万5000令吉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