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首相办公室宣布,截至7月23日,已有7项列入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契约的课题获得解决,尚有14项课题仍需进一步讨论,预料本月31日之前将会有定案。
首相办公室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审查大马建国契约的内阁特别委员会已指示MA63特工队在本月31日之前准备一份报告,以在来临的内阁特别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讨论。
23成员出席会议
这些决定是在7月23日的内阁特别委员会会议上达成,有23名成员出席了会议,包括联邦内阁部长、砂州首席部长、沙巴首席部长以及联邦政府、砂州和沙巴的高级官员。
达致协议的7项课题是:
1.对木材和森林产品出口关税要求
随着在2017年6月1日起批准授权给沙巴森林局后,这项课题是在指导委员会会议Bil. 2/2019,由联邦政府和沙巴州政府同意的课题。
2.天然气分配、电力和天燃气监管权
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同意根据2016年砂拉越分销气体条例(DGO)交出砂拉越的天然气分销监管机构。同时,沙巴州政府同意在天然气和电力监管机构移交前实施“尽职调查”。
3.执行联邦和州公共工程
联邦政府和砂拉越以及沙巴州政府已同意成立联邦项目合作工作委员会,根据联邦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协议讨论实施联邦项目的机制,并获悉政府之间委员会提出的建议。
4.劳工
原则上,联邦政府不反对执行关于废除砂拉越和沙巴州政府根据各自的劳工条例颁布“国家特有的劳动条件”的附属法律的权利要求。联邦政府正采取行动修订各自的“劳工条例”。
5.州政府在卫生方面的权力
联邦政府、砂州以及沙巴州政府已同意成立一个特别治理委员会,以讨论与砂州和沙巴州健康问题有关的事项。
6.西巴丹岛和利吉丹的管理权
原则上同意把西巴丹和利吉丹岛的管理权,特别是与旅游业有关的事项交予沙巴州政府。目前正在研究技术和安全问题。
7.农业与森林
委员会会议上放弃了农业和林业问题,因为这两个事项已被列入州政府清单。
根据首相办公室的声明,商讨MA63是符合希盟竞选宣言中的第40项承诺。内阁是于2018年9月5日批准设立特别内阁委员会,以审查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协议的执行情况。
新闻背景
英马新砂沙五方同意修正
大马成立日从831改为916
1963年7月9日,英国,马来亚联邦,新加坡,砂拉越和沙巴代表签署了“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当时顺应东姑阿都拉曼的要求,大马契约将成立马来西亚日订于1963年8月31日。
当时基于印尼和菲律宾向联合国提出反对马来西亚的成立,联合国必须亲自派团来砂拉越和北婆罗洲(沙巴)确证民意所向。马来西亚契约内定的8月31日马来西亚成立日被迫修改成1963年9月16日。为了要修正1963年契约,五方签署代表:英国,马来亚联邦,新加坡,砂拉越以及沙巴都必须再次齐聚一堂,一致同意和签署修正马来西亚成立日。
1963年8月28日马来西亚契约经历了第一次修正。五方一致同意,共同签署了修正马来西亚的成立日为1963年9月16日。大马契约是五方签署的国际契约,内文没有提供允许任何一方可以自行修改的条文。唯一修正的途径就是五方必须一致同意和共同签署修正方可。
在MA63协议中,砂拉越、沙巴在建国谈判当中提交了18点和20点协议备忘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联邦政府/马来亚联邦侵蚀,四个建国伙伴马新砂沙基本都以马来亚当作大哥,新加坡老二,砂拉越老三,沙巴老幺。
后来,马来西亚国会于1965年8月8日通过紧急动议,将新加坡从联邦除名。新加坡于1965年8月9日宣布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