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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2019
邝卓睿.反问政府数个问题
作者: 邝卓睿

香港政府在上个星期天的大规模集会发出了两份声明,一份声明是在集会前发,大意是对集会针对警察而感到遗憾,全力支持警队的工作;之后一份是就在集会进行后发表,大意是说只要恢复社会秩序而且是平静后才会与市民真诚对话,修补撕裂。看似这两份声明没有什么特别,但却让笔者有感疑惑,想问问政府数个问题。

首先,港府至今依然未能解释关于修例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很多市民都非常关心。第一,为何港府不采纳其他方法或各界的意见来处理台湾杀人案,包括考虑有关“域外法权”的处理方法?其次是港府所作的人权保障是否能够得以在他地落实、能够监测和得到当地政府的保障?第三是为甚么推行修例工作要如此过急,就连数轮咨询工作都没有去做?第四是为何港府不能把一切人权保障及承诺写在法例,以及什么是让法例变得弹性,而且如何界定“弹性”这个词语?第五就是为何在修订工作进行的时候没有事先咨询和与法律界人士讨论,包括在法改会或其他委员会讨论?最后的是,市民是不是香港社会的持份者?

再看看港府的最后一份声明,这难免会引起市民的数个疑问,包括何谓“发言人重申,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尽快回复社会秩序;当一切平静之后,政府会与市民展开真诚对话,致力修补撕裂,重建社会和谐。”?首先,港府有一个职位叫“发言人”吗?其次就是什么是“平静”?难道要社会各界没有异见和全体市民支持政府,没有什么示威、集会、反对声音或质疑声音便是达致港府所说的“平静”?如果是这样的平静,又为何要展开真诚对话?而且港府的“真诚对话”又是指什么?难道就是之前那种随便地举行数个饭局和地区小型论坛然后便轻松了事?如果是这样,那与“打风过后贴胶纸来保护玻璃”有何区别?

港府最近的所作所为,不但没有切实解决问题,甚至因为其言行导致更多市民感到非常不满,亦导致有部分示威者采取更激进行为来表达诉求以及要政府注视。可惜港府的所谓“强硬”带来更大反效果,就连所谓的“纾困”措施非但没有让人感到能够解决现在的生活困难,甚至让人感到措施不公平和对某些群体有特别待遇,扩大原来的矛盾。这种做法,港府难道会认为能够解决现在的问题吗?如果把所谓的“政府绝对正确”和港府官员的思想强加于市民身上,甚至以此作为对话的前设,那么要对话来做什么?那是否尊重民意和有诚意地解决问题?当社会各界大多数认为政府要先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时候,政府现在的所作所为是尊重民意吗?是依民意和依法治港吗?把警队成为市民与政府的磨心难道是负责任吗?这样会修补到撕裂和重建社会和谐吗?律政司的检控工作难道是对得住“法治”二字吗?如果港府继续把所有的责任推卸给示威者,甚至视“拖延”为延续政府管治威信和争取民意逆转为灵丹妙药,那么港府准备好出现真的“寿终正寝”和无止境的深渊。

当下之急不是再想怎样或如何强硬以逼使市民来支持政府,是先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邀请退休大法官和前立法会或立法局主席来组成委员会,全面调查涉事官员及执法人员是否有失职之处、为何发生612、71及元朗冲击事件及警员在执法上有否可改善之处外、检讨现行机制、咨询制度、使用催泪弹和橡胶子弹等指引、处理修例的各项程序和监察机构的功能等(包括检讨监警会的职责、独立性、主席权力和传召权问题),以及需要进行检讨系统性管治问题、寻找根本原因和提出建议方法以供港府参考和改变其管治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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