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变狼·性侵小姨
(亚庇26日讯)姐夫变狼?中年男子被控性侵未成年小姨子,但不认罪,法庭准被告由两名担保人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被告(53岁,杜顺裔)被控于8月4日清晨6时30分,在兵南邦甘榜摩约一间无门牌房屋内性侵年仅11岁又4个月的女童,即在受害者不情愿下,触碰其胸部、拥抱及亲吻受害者,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6(1)条文下被判刑。
在第14(a)条文下,罪成可面临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在第16(1)条文下,罪成可坐牢不超过5年,及鞭笞不少过两下。
案件今日在地庭过堂,被告否认指控,要求审讯及保外候审。
被告的代表律师法比安(蓝星律师事务所)为当事人求情时说,被告已婚,有两名女儿,8月15日被捕后扣押至今,希望法官能让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但主控官诺法依莎副检察司告诉地庭法官阿兹丽娜,被告与受害者是姐夫与小姨子的关係,担心受害者遭被告骚扰,因此不建议让被告保释。
法官考量后,宣判被告由两名担保人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并且每月到警局报到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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