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要求撤控‧狠父虐儿案展10月过堂
(太平13日讯)狠父被控虐打一对子女案,原本可能在今日下判,但案件因其子女要求撤消控状而直转急下,并被展延至10月18日过堂。
被告王家荣(38岁)面对2项控状,指他于今年7月23日凌晨约4时,在新板玛慕花园住家内,鞭打15岁的女儿及12岁的儿子,导致两人的身体受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虐待、疏忽、抛弃或令孩子受肉体或情绪伤害,或导致或容许他人这么做)。
案件今日过堂时,通译员向法官仄诺拉娜茜根指被告的子女要求撤消控状,并当面询问在庭上的被告两名子女是否要撤消控状,他们都表示要撤消控状。
因此,法官将此案展至10月18日再度过堂,让原告进行撤消控状事务。
在今年8月2日被告被控上庭时虽俯首认罪,但法官发现他在认罪前犹豫不决及情绪有欠稳定,而拒绝被告认罪,并将案件展至今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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