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13/09/2019
被发现屋里藏毒‧3华青贩毒罪成死刑

4979YEN20199131437535131269.jpg
3名被告在拥毒罪状下判刑2年及鞭笞3下,但在贩毒罪状被判处死刑。

(槟城13日讯)3名华裔青年在4年前被发现屋里藏毒,今日拥毒及贩毒罪名皆成立,3人在拥毒罪状下被高庭司法专员阿曼沙烈判刑坐牢2年及鞭笞3下,但在贩毒罪状下被判处死刑。

3名被告为卢雄志(43岁)、邹志强(33岁)及施建宏(41岁),人名皆译音。

拥毒罪状监2年鞭3下

首控状指3人于2015年8月2日凌晨1时30分,在北海亲善园组屋一单位拥毒,即2.01克海洛因及0.31克乙醯吗啡,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可在相同法令39A(1)条文下被定罪。罪成者可被判处监禁不少过2年但不超过5年,及鞭笞不少过3下但不超过9下。

次控状指3人在同时同地贩毒,即69.30克的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罪成者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被判终身监禁者将面对鞭笞不少过15下。

司法专员阿曼沙烈是基于被告们的答辩无法挑起控方证据中的疑点,而作出上述判决。

发现毒品的组屋单位为其中一名被告的屋子,案发当天警方在屋子一间房内发现毒品,而当时3名被告都在有关房间里,因而全被逮捕。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