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财政部(投资)副秘书长办公室的一名前秘书因涉及政府位于香港的土地交易弊案,今日在地庭面对3项贪污指控和2项欺诈指控。
据《马新社》报道,目前在同一部门任职不同岗位的罗哈雅莎柏(39岁),在法官阿兹曼阿末宣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罗哈雅被控以财政部(投资)副秘书长办公室秘书的身分,向一名叫旺莫哈末旺尤索夫的男子收取3000令吉的贿赂。
被告是于2018年11月25日在布城Papparich Ayer餐厅收取贿金,让旺莫哈末旺尤索夫代表的公司Allied Vantage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被选为政府位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47-50号资产的买家。
第二和第三项控状指出,除了把3000令吉汇金存进马来亚伊斯兰银行,罗哈雅亦通过联昌银行(CIMB)收取5万令吉贿金,作为交易的报酬。
她被控于2018年12月14和16日到砂拉越古晋的马来亚伊斯兰银行古晋分行,犯下2项罪名。
根据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a)(B)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的第24(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罗哈雅也被控欺骗旺莫哈末,指自己可以帮助其公司被选为买方,让后者从联昌银行转移5万令吉及把3000令吉现金存到她的马来亚伊斯兰银行账户。控状指出,若旺莫哈末没有遭被告欺骗,他不会这么做。
据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罗哈雅在同一地点和日期犯下罪行,一旦罪成将面对最低1年或最高10年的监禁兼鞭笞,或另加罚款。
鉴于罪行严重,反贪会代表林伟强副检察司建议被告的保释条件应为2万令吉保释金。罗哈雅的代表律师拉文杰伊指被告还需照顾年迈的父亲,因此向法官请求将保释金降至1万令吉。
“我的委托人士是一名已婚公务员,每月薪金为5500令吉,同时有房屋贷款负担。”
29日过堂
法官阿兹曼最后准许被告以3万令吉和一名大马人担保,附加条件为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结束,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也必须到邻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法庭择定于10月2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