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是世界废除死刑日。
在大马,讨论是否废除死刑是高度争议性课题–各方都有强烈的意见。
澳洲了解,我们了解,因为我们也努力在大众舆论与全球废除死刑趋势之间取得平衡。
不论涉及何人及在任何情况下,澳洲政府皆反对死刑。不过在全面废死前,澳洲也曾经历过政治挑战。配合世界废除死刑日,让我来和大家分享澳洲废除死刑的经验。
我们最后一次执行死刑是在1967年,在维多利亚州,死囚是罗纳莱恩。我们最后一个废除死刑的州属是新南威尔斯州,年份是1985年,即便我们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州属昆士兰州,早在1922年已经如此做。
在澳洲全面废除死刑耗费了63年的过程。实际上,一直到2010年,联邦政府才通过一项法令,防止澳洲重新实施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在澳洲积极废除死刑期间,社会大众并不支持相关做法,但历届州政府仍将之废除。废除死刑可说是基于勇气的决定,也可说是政府须从前方带领的信念。
在澳洲舆论变得跟随,而不是引领我们政治领袖的决定。根据罗伊摩根调查显示,1947年澳洲人被问到“杀人犯刑法应是死刑或监禁?”时,67%受访者选择死刑,这数据在2009年的调查中,跌至23%。(该调查的最新迭代)
虽然我们知道澳洲大众对赞同死刑的支持度已有所下降,但特定刑事案和对被告罪名成立的同情程度,也可改变澳洲民众意见。不过广泛的政治支持废死,克服这类暂时的舆论转向。
大家都知道废除死刑的论点,但值得一再重复。
首先,客观上,死刑是残酷和不人道的。它也存在严重缺陷,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死刑可以遏制罪案。
它无可挽回,因为没有任何司法体系可以完全做到正确无误,总有无辜者被处决的风险。
及非常重要的,它不公平,它被不合比例地用在那些弱势或少数民族背景的人身上。
最后,它否决了改过自新的可能性。
废除死刑还有一个非常实用的论点–人们常常忽略了这一点。如果马来西亚废除死刑,则有利于打击犯罪,特别是涉及毒品罪案。
澳洲政府的立场,是我们的政府合作,须与我们反对死刑的立场一致。如果大马可能判处死刑,则我们政府机关能提供的协助有限。
这表示有时候我们发现我们掌握情报,可协助大马调查罪案,但我们不能分享它。如果大马废除死刑,情况会有所改变。
废除死刑之路有时候非常漫长和艰辛,但每步都很珍贵。大马废除强制死刑,可能是这漫长旅途中,很重要的一步。
(作者是澳洲駐馬最高專員;英文原文請點擊 http://mysinchew.sinchew.com.my/node/12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