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为7水坝413河流宪报.禁污染河流水坝保留地
(沙亚南7日讯)雪州政府为境内7个水坝和413河流进行宪报,以禁止河流、水坝及河岸保留地受到污染和破坏。
雪州政府根据1999年雪州水供管理局(LUAS)法令第48条文,为这些河流和水坝进行宪报。
设水质测量站点定期监控
雪州行政议员许来贤是今日回应双溪武隆州议员拿督三苏丁的提问时,透露这项消息。
他说,雪州水供管理局和雪州水供公司也在沿着河流多处地点设立水质测量站点,作为水质污染的预警系统,定期进行监控。
“各单位也会配合调查和展开执法行动,包括发出警告信、开罚单,甚至将违法者控上法庭。”
他补充,州政府也通过雪州水供管理局,设立雪州河流保护委员会,以致力鼓励相关的机构、社区、非政府组织,以及有关的团体进行河流保护工作。
“州政府于今年10月1日致函能源、科学、科技、环境和气候变化部门(MESTECC),建议加强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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