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大马富商刘特佐在大约2010年中旬时告诉他,沙地国王阿都拉同意以私人捐款的形式给他支持,并指有关的捐款数额可能是大约1亿至2亿美元。
他说,这笔款项可能看起来很多,但他知道沙地王室向来以慷慨闻名,之前已捐出巨款给美国的各类基金,包括克林顿基金以及其他国家,如巴基斯坦、巴勒斯坦,作为外交政策的一部分。
纳吉今日在辩方律师旺艾祖丁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2010年1月官访沙地时,他和沙地国王阿都拉会面。
佩服维护多元社会安宁
“国王阿都拉很佩服马来西亚,以及我国政府在维护多元社会安宁方面的能力。”
“在大约2010年中旬,刘特佐告诉我,沙地国王阿都拉同意以私人捐款的形式,给我支持。”
称没被告知数额或日期
“当时,除了被告知有关的捐款会由沙地国王的孩子处理,我没被告知捐款数额或日期。”
纳吉指出,从2011至2014年,他接获一笔巨款,他相信这是来自于沙地国王阿都拉的捐款,给予他支持。
“刘特佐是这一事情的连接者,我相信他代表沙地王室处理这笔资金。”
继子介绍认识刘特佐
纳吉指出,他是于2007年左右,在继子里扎的介绍下,首次见到刘特佐。
他说,他相信里扎是通过刘特佐的哥哥,和刘特佐会面。
“我当时被告知,刘特佐是美国沃顿商学院的毕业生,很年轻,也是拥有许多生意的成功企业家。此外,我也被告知刘特佐有私人投资基金。
“在那之后,我知道刘特佐在依斯干达发展计划上,成功取得和沙地及国库控股的合作。”
纳吉指出,刘特佐是一名成功的人,随后也涉及在UBG以及和泰益玛目家族一同进行收购。
得知刘特佐认识苏丹米占
他说,在那之后,他得知刘特佐认识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
他指出,刘特佐最终成了一名具有影响力,以及和王室、阿联酋有良好关系的人,并且有能力和这些人进行会面及讨论。
“这让我对刘特佐的能力有了基本的信心,以获得来自阿联酋和沙地投资。”
相信刘在沙地王室有影响力
旺艾祖丁接着问纳吉,是什么让他相信刘特佐在沙地王室家族和阿联酋有影响力?
纳吉表示,这份信任是源自于数个事件,第一就是刘特佐有能力从阿联酋所拥有的Mubadala Development Co获得大笔投资。
“接着在2011年,刘特佐在阿布扎比王储阿勒纳哈扬到访马来西亚时,扮演重要角色,讨论了阿布扎比和马来西亚的进一步的投资和潜在合作伙伴关系。”
指首相有权委董事不合理
纳吉说,委任或开除任何董事的权力,一般上掌握在公司股东手上,并表示,依斯密及苏博称他身为首相有权力委任及开除任何董事的说法是非常不合理的。
他说,SRC及1MDB的权力掌握在首相手中的说法对政府相关公司而言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但这不代表政府相关公司必须盲目地跟从首相、财长或任何一方的口头指示。
他说,在涉及拨出SRC资金的营运或投资事务上,董事会必须明白,他们是获得他和政府信任的受托人,要做出让公司取得最佳利益的决定。
他说,若董事会未向财长部或他本人确认就盲目跟从首席执行员的话,这显然是疏忽职守。
否认施压SRC添117条文
纳吉否认曾建议或施压在SRC公司章程中添加117条文作为控制公司董事会的方法,并表示,据他了解,名誉顾问的建议只限于公司章程117条文提及的事情,与SRC运作无关。
他说,任何建议都只交由董事会考虑,董事会并没有被约束遵从有关建议,他们必须以公司利益行事。
他说,他不认为117条文赋予权力让他控制SRC,因董事会没有寻求他的建议,他也没有以名誉顾问的身份给予建议。
指被调部门心怀不满
“胡斯尼上庭打击我”
纳吉声称,他在2016年将时任第二财政部长阿末胡斯尼从财政部调到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导致胡斯尼对他怀有不满,并利用法庭的平台打击他。
“我相信胡斯尼对我决定将他从财政部调到经济策划单位感到不满,因为他于2016年宣布辞职。
“而他也利用(法庭)证人栏作为平台,公开他的不满。”
驳胡斯尼office boy说法
纳吉在念出书面证词时,也驳斥胡斯尼自称在财政部“打杂工”(office boy)的说法。
胡斯尼8月供证时声称,曾向纳吉自荐率团到瑞士解决SRC资金冻结的问题,但遭否决且没有给予理由。
否认要求勿插手一马公司
纳吉也否认曾要求胡斯尼别插手一马公司事务。
他说,他从未这么告诉胡斯尼(不要插手一马公司)。
他说,呈堂文件清楚显示,胡斯尼曾获得咨询,还以第二财长的身分批准数个重要的通告。
他形容,胡斯尼申诉他如同“打杂工”是一个笑话。
“以他作为第二财长的身分,事实恰恰相反。”
纳吉说,胡斯尼也出席2012年2月8日的内阁会议,即政府批准(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第二笔20亿令吉贷款给SRC)作担保,而(胡斯尼)在会上并没有提出任何意见。”
针对胡斯尼声称曾向纳吉自荐率团到瑞士解决SRC资金冻结的问题,但遭否决且未给予理由的说法,纳吉说,胡斯尼的证词离题。
他承认,胡斯尼确有非正式询问,他应否到瑞士解决这问题。但这不是正式的要求。
私人户头交机要秘书处理
另外,纳吉也解释,他把其私人银行户头要交第三方,即其机要秘书处理,因为他(当时)作为首相、财长、巫统主席、国阵主席及北根区国会议员需耗费的时间很长,因此他无法亲自打理有关银行账户。
他说,他的户头都是交由其机要秘书替他打理,他鲜少查看银行结单记录,都是交由机要秘书保管,而他会在有需要支付特定费用时向机要秘书查询余额。
他说,基于会通知他大约的收取的捐款数额,因此他认为交由第三方处理其户头会更有效率。
另外,纳吉在驳斥SRC国际公司前非执行董事拿督苏博雅欣的供词,他表示,没有参与SRC公司委任Ihsan Perdana有限公司(IPSB)为企业社会责任伙伴的决定。
他补充,本身也没有参与SRC公司把2亿5000万令吉拨款移交给IPSB的决策。
苏博之前供证时称,曾获得SRC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菲沙告知,在未经SRC公司董事局同意下,纳吉决定委任IPSB为企业社会责任伙伴,还把2亿5000万令吉交给IPSB。
没瞒胡斯尼签D524文件
此外,纳吉也表示,他没向胡斯尼隐瞒D524文件的事宜。
D524文件的内容涉及SRC申请政府担保的事宜。
胡斯尼此前供证时指出,他是在反贪会向他展示D524文件时,首次看见这文件,并申诉纳吉在他未看这文件之前,就签署文件。
纳吉说:“我可有信心的说,我没向他(胡斯尼)隐瞒,也不曾指示任何人向他隐瞒。”
无法证实P510文件真实性
纳吉在回应旺艾祖丁的提问时也表示,他无法确定P510的文件(财政部长机构在2012年2月17日的会议记录,此会议是有关SRC)的真伪。
他指出,据他了解,这文件尚未提交,因此他无法证实该文件的真实性。
“如果这份文件是原版的,这文件需要通过BMKD,而原版的文件肯定是存在的。
指被聂法依沙玩弄
纳吉直指聂法依沙玩弄他和SRC董事会。
“为什么他们(董事)可以任意的完全接受聂法依沙(时任SRC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所出示的东西和说法。”
他在辩方律师旺艾祖丁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现在可以清楚看到聂法依沙玩弄两方。
“面对我时,他(聂法依沙)指有关的事项已由董事会做决定;面对董事会时,他告诉他们是我指示有关的事情。”
他也驳斥证人依斯密和苏博指聂法依沙是SRC和他之间的联系者的指控。
“我没有理由通过聂法依沙指示SRC董事会。”
惊讶董事没直接对证
纳吉指出,令他感到惊讶的是,为什么SRC其他董事,包括依斯密,没有直接和他对证,反而只是一致地接收聂法依沙所说的。
他说,这关乎公司资金,而且依斯密是一名在管理官联公司上,拥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
纳吉否认内阁批准退休基金局提供贷款予SRC,是因为SRC是一项获得他关注的计划,以致所有的内阁成员受到约束而必须批准。
否认内阁受约束须贷款SRC
他表示,如果说内阁是“橡皮章”,肯定会对内阁成员带来侮辱。
他说,将内阁会议记录列为机密,是为了确保每位内阁成员能以部门和政府的利益为先,自由发言。
他补充,他不相信有哪位内阁成员会抛下责任,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部长在内阁会议上反对首相或其他部长的建议,这就是内阁进行讨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