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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2019
IPCMC是重要改革勿展延‧民间组织促政府勿屈服压力

(吉隆坡4日讯)民间社会组织呼吁政府拒绝向压力低头,并履行竞选宣言中的承诺,按照原定计划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昨日宣布,政府决定展延提呈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二读和三读,展延至明年3月。同时,原本昨日欲向下议院提呈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报告的国会法案事务特别委员会主席兼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也被临时喊停。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人权促进协会(PROHAM)、姐妹要正义(Justice for Sisters)、马来西亚司法行动和统一基金会(MAJU)、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以及全国人权协会组织(HAKAM)今日发表联合文告表示,成立IPCMC是新马来西亚最重要的改革之一。

“我们需要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以提高警察的专业水平,并对所有的不当行为负责,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不能再推迟了。”

EAIC无权处分警不当行为

文告指出,尽管国阵政府曾在10年前成立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但我国依旧频频传出警察暴力、可疑的枪击事件以及在押期间的死亡的滥权问题。

“重要的是,尽管EAIC发现了这些不当行为,却无权对警察提出纪律处分程序。”

文告表示,虽然EAIC在一些案例中发现严重的不当行为,例如篡改警方日记本,以及警务人员做出虚假的举报等等,但却没看到任何警察遭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文告表示,6个参与签名行动的组织,过去都曾针对成立IPCMC的课题,与刘伟强展开积极磋商。

“尽管法令在提交议会进行一读之前,没有询及民众的意见,但政府在这之后的空前积极参与,让我们感到鼓舞。”

文告强调,相关的民间社会组织,也已向政府提交口述和笔述观点,确保法案获得改善和最佳的执行效果。

“我们赞扬政府和特别选委员会在此问题上,与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我们感到鼓舞的是,政府和特别选委员会提呈交修正案的时,考虑到我们的一些意见。”

盼展延是为了调整条例

文告希望,政府展延提呈IPCMC法案二读和三读的决定,是为了对法案条例进行调整,而不是向压力低头。

“我们注意到,警察对委员会拥有行使纪律处分的权限感到担忧;但是,我们要指出,这些权力不是由委员会直接行使,而是由委员会成员,警察代表和警察委员会代表组成的独立纪律委员会共同行使。

“我们希望政府能够遵守竞选宣言中承诺建立IPCMC的宣言;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与政府接触,并尽一切可能支持这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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