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8日讯)修改联邦宪法第1(2)条文就能恢复砂拉越及沙巴与马来亚半岛的平等伙伴地位?
土保党山都旺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认为,没那么简单!
尽管本身还未看到修宪案的草案,不过,旺朱乃迪认为,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用错字眼,因为单单修改联邦宪法第1(2)条文,根本就不足以让砂拉越及沙巴成为平等伙伴地位。
促刘伟强勿混淆人民
旺朱乃迪今日见证甘榜民达华妇孺诊所移交仪式后,针对政府将在明年3月国会重新提呈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修改联邦宪法第1(2)条文,将砂拉越及沙巴与马来亚半岛列为平等伙伴地位一事作出回应时揶揄刘伟强,不懂部长是要混淆人民,还是本身不懂宪法,并表示,刘伟强若不懂可向他请教宪法问题。
他称,本身从政数十年,从不耍嘴皮,反而只说事实。
他解释,根据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共有4份重要文件,即柯柏特委员会报告、政府级委员会报告、联邦宪法及大马法令。
须重新协商建国契约
他说,若要真正恢复砂拉越及沙巴平等伙伴地位,就必须重新对建国契约进行协商、制定马来西亚法令及重新草拟宪法,而不只是单单修改其中一项,因为这不
会改变砂拉越及沙巴的地位。
旺朱乃迪说,1963年联邦的定义分为(a)柔佛、吉兰丹、吉打、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和登嘉楼,以及(b)砂拉越和 沙巴。
他补充,1976年修宪后,联邦的定为是将所有州属列入其中,包括砂拉越及沙巴。
他表示,如今部长所做的只是将整个格式恢复到1976年修宪前及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后的状态,砂拉越及沙巴的地位依然还是其中一个州属。
“我们不要被误导或混淆,以为只是修改其中一项条例就能恢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