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指出,他从来没有指示掩盖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26亿令吉“捐款”案和SRC国际公司案。
他说,他于2016年1月26日作出结案的决定,是因为他详细查看所有文件和事实后,发现没有证据显示纳吉涉及,而且他也满意26亿令吉是捐款的证据。
纳吉涉及SRC洗钱案今日进入第31天自辩环节,阿班迪以第14名辩方证人的身分上庭供证,他在接受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如是指出。
否认时任副检察司建议结案
较早前,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在交叉盘问时问阿班迪时问到,时任副检察司祖基菲里(后来于2016年7月受委为反贪会主席)曾否在2016年1月5日当天或之前向他建议结案,若是这样是否可以被视为掩盖有关案件的行为。
当时,祖基菲里和其他6名副检察司的团队协助阿班迪研究调查报告,然后向他作出汇报。但阿班迪回答说,后者不曾提出有关建议。
沙菲宜之后就此部分追问阿班迪,后者在2016年1月26日宣布纳吉是清白的,并决定把纳吉涉及的案件结案,是否为了掩盖有关案件,阿班迪强烈否认。
询及,至于祖基菲里和其他6名副检察司是否有提出掩盖的建议,他说:“没有,我从未发出过任何掩盖的指示。”
反贪会不曾寻求授权监听纳吉
阿班迪指出,反贪会从来不曾寻求他的授权,以监听纳吉和数名前政府高的电话。
他不知道反贪污委员会公开这9段录音,与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和一马公司(1MDB)有关连。
他于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出任总检察长,而9段录音的发生日期介于2016年1月17日至7月29日,即他的任期之内;其中一段录音是前副检察司祖基菲里阿末(后来被委为反贪会主席)与纳吉的谈话,祖基菲里告知纳吉是SRC案的其中一名嫌犯。
他在沙菲宜的盘问下说:“我对这些录音一无所知,我因这些录音被武吉安曼传召去录口供。”
他说,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43条文下,若反贪会官员要监听任何人的电话是要获得总检察长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