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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44pm 19/05/2020

哈法立占再呈陈情书·要求检讨洗黑钱指控

(吉隆坡19日讯)巫统法律顾问拿督莫哈末哈法立占再度就其面对1500万令吉洗黑钱指控,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重新检讨该项控状。

莫哈末哈法立占的代表律师拿督哈斯纳今日向高庭法官莫哈末纳斯兰提呈上述陈情书后指出,由于过去总检察署曾驳回陈情书,因此他在上周再次提呈,唯此次陈情书的内容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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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择定8月聆审

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洛夫副检察司在受询时,证实上述事件。莫哈末纳斯兰在聆听控方要求后,择定8月3日至19日聆审案件。

总检察署在2019年7月15日,在地庭驳回莫哈末哈法礼占要求研究洗黑钱指控所提呈的陈情书,当时,阿斯洛夫在向法庭表达总检察署的决定后,也指控方或辩方较后将申请把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在2019年2月21日,哈法立占涉嫌将属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1500万令吉非法款项,汇入本身律师楼的户口,在2项洗黑钱罪名下被控上庭,当时他否认有罪。

首控状指哈法立占于2014年4月16日至11月4日期间,在吉隆坡世界贸易中心(PWTC)的联昌银行分行,涉及两项洗黑钱交易,将1150万令吉的非法款项,透过两张属于纳吉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支票,汇入Hafarizam Wan&Aisha Mubarak律师楼的银行会计系统(Client Account)。

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15年2月12日在相同地点,将350万令吉的非法款项,透过一张属于纳吉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支票,汇入Hafarizam Wan&Aisha Mubarak律师楼的银行会计系统。

哈法立占因此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5年,以及罚款不超过涉及款项的五倍,或罚款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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