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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始于二战结束后不久,以当时政府的经济资源情况看来,新村规划最主要的基本原则,是用最少的资源来达到最大的效果。可想而知,要在短时间内重新安置如此庞大的人口,在建筑成本上,粮食供给等等,需有非常周全的考量。最终采用的概念,即让各新村“自给自足”的模式,同时让居住在新村的居民享有部分自主权,包括文化、宗教、教育等等,使得毕礼斯计划最终得以贯彻,并在马来亚独立后5年(1962年),新政府宣布结束紧急状态,而新村则逐渐成为开放社区,演变马来西亚独有的居住文化。
开放之后,新村仍延续着自给自足的文化特征,村民分别从周边环境中获取资源,例如农业、渔业、种植、家庭乃至小型工业等等,发展出别具一格的新村文化。然而,随着时代改变,加上都市人口迅速增加,位于都市范围内的新村已经逐渐都市化,一些土地转换为商用土地,并被建设集团收购,改建为高密度共管公寓。另外,由于特殊的政治背景关系,新村的土地拥有权乃属于政府,村民只能向政府申请30年或60年的使用地契。在土地归属的条件限制下,一般上村民对家园管理改善持有消极的态度。种种的原因,使得一般人的眼中,新村即为落后、混乱、不合时宜的老旧居住环境。
然而,若从新村当初设立的规划原则来看,当年为了减少开支而提倡自给自足、在新村范围内规划社区农耕地的概念,与当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动的永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相当契合。目前全世界各国已经配合将永续发展定为发展目标。
2016年,丹麦的格里布斯考市举办一场设计比赛,广邀建筑师针对永续发展的概念,提出未来居住环境的解决方案。其中EFFEKT事务所以赫尔辛厄镇为对象,提出明日村落(Helsinge Haveby〔Helsinge Garden City〕- Village of Tomorrow)的概念,当选为该市2030年的城市发展愿景。其中的概念,包括创造生态环境、加强人与土地的关系、社区意识的创造、可负担并且永续经营等等条件,与马来亚在1948年实施的新村计划,概念非常相似。
有趣的是,在该设计中,为了让土地更能有效的生产,考虑到北欧严寒的气候条件,设计师将每个房舍设计成大小不一的温室,以便全年无休生产。可见为了达到永续发展的条件,在纬度高的国家需要花费更多的资源才能达成。而在四季如夏的热带地区,永续的条件手到拈来,却不被人们所重视。
新村计划因上世纪政治因素而成,在缺乏资源的情况下,采取自给自足的规划概念规划而成。在多年之后,联合国开始推动永续发展目标,证明新村实乃走在时代的最前端。若先进国家如丹麦有意将其城市发展为类似新村模式的明日村落,我们是否该好好检讨,何以大部分的人仍然认为新村是该被时代淘汰的旧思想产物?
当前最重要的挑战是,如何使民众对新村产生兴趣及新想像,而且重点在于,所谓的新的想像,其实就是新村原来的规划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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