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秋香报道
(八打灵再也11日讯)首相署前部长拿督斯里慕加希认为,我国仍然需要独立的和谐法案,以解决国内的仇恨犯罪,确保全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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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受询时表示,他依然觉得,我国需要和谐法案。
在希盟执政时期,负责首相署宗教事务的慕加希在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曾透露,政府将制定3项保护宗族与种族敏感性免受侮辱的法案;这3项新法案分别是宗教与种族仇恨法案、国家和谐与和解法案,以及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
国家团结部长拿督哈丽玛早前在国会下议院书面答覆中表示,政府无意制定一套抑制宗教与种族主义的新法令,来维护国家和种族与宗教之间的和谐关系,因为已有足够的法令应对这些议题。
对此,慕加希说,当时希盟政府同意将煽动法令的所有要素纳入和谐法案内。
“我仍然相信应该制定和谐法案。”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道教总会总会长陈和章则认为,我国有需要制定团结法令,以进一步加强国民团结,保持大马社会的和谐。
他指出,虽然现有的法令可以对付破坏种族宗教和谐者,但是之前政府探讨的国家和谐与和解法案涵盖的范围广泛,不仅是禁止侮辱他人的宗教,所有可以造成国家、种族或人与人之间不和谐的言论或举动,都可以用这个法律来对付。
他感到遗憾,过去的国阵和希盟政府都曾提及要要制定促进国民团结的团结法令,并以这个新法令取代现有的煽动法令,但最终却雷声大雨点小而不了了之。
“如今,国盟政府乾脆说不需要制定这个新法令了。”
他说,在国阵时代,政府通过国民团结咨询理事会(NUCC)来探讨制定团结法令,当时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有代表有代表在NUCC。
“希盟上台后,解散NUCC,改以人民和谐咨询理事会(CCPH)取代,同样也说要探讨制定和团结有关的新法令。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曾受邀见证CCPH的成立仪式,但却没有代表加入。”
他说,国盟政府在今年3月执政后,在5月就解散了CCPH。哈丽玛并发函终止12位理事成员的职务。
“现在看来一切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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