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判,巫统前最高理事拿督洛曼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判处1个月监禁,即日起执行。
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今早宣读这项判决。
ADVERTISEMENT
不过,洛曼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出申请暂缓执行这项判决,以便针对判决带上上诉庭上诉。
科林劳伦斯批准暂缓执行判决申请,但是谕令洛曼需要交付3000令吉保释金或等价债券,外加1个担保人。
时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于2019年10月10日入禀法庭,就洛曼在9月25日的两个场合,试图藐视法庭的行为,提出藐视法庭诉讼,并将洛曼列为答辩人。
他指洛曼威胁一马公司(1MDB)案审讯的重要证人,即纳吉的前特别官员拿督安哈里。
洛曼之前申请撤销案件,不过接连遇挫,而联邦法院五司今年1月14日驳回他的撤案申请上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