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来13日讯)华裔青年在6年前曾短暂遗失大马卡3天,在不明人士寄回大马卡后不以为然,不料近期他却发现大马卡遭人盗用,不仅欠下国能逾10万令吉电费、近1万令吉房屋租金及电话费,更因此被列入黑名单无法向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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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古来大力花园的陈伟仁(29岁,汽车零件销售员)目前在霹雳州怡保工作,他今天透过武吉峇都区州议员潘伟斯召开新闻发布会,叙述他大马卡被盗用欠下巨款的经过。
陈伟仁表示,他在2015年时曾在一家购物中心不慎遗失大马卡,直到竖日才发现大马卡遗失,离奇的是在遗失大马卡第三天时,他却收到不明人士寄回给他的大马卡。
他说,由于短时间内失而复得,因此他并未针对遗失大马卡一事向警方报案。
他指出,时隔一年后他因听闻许多涉及盗用大马卡的诈骗案,心中存有担忧而前往更换大马卡,以策安全。

“就在2020年3月间,我接获一封国能公司发出的律师信,指我在2019年6月间曾以在吉隆坡蕉赖租店屋名义,向国能申请电供,并欠下高达近10万2000令吉的电费,但我不曾租赁任何单位,更不可能欠下大笔电费。”
他针对上述问题向潘伟斯求助,经向国能了解后,发现当时申请电供者的签名并非他所有,而且对方采用的是他遗失的大马卡副本向国能提出申请,而当时他已更换大马卡,原有的大马卡根本不在他手上。
他表示,经调查后发现,申请有关电供者提供的电话号码也注册在他的名下,并签下逾1000令吉电话费。
“上周我又再接获巴生警方来接,指有房屋经纪在当地报案,指我在巴生一带租房并欠下8500令吉租金,但是我从来未曾去过这些地点,更不可能在当地租房欠款。”
他指出,接连接获被指欠款的消息令他深感担忧,如今由于这些欠款悬而未决,导致他无法向银行贷款购买房子及车,令他十分懊恼。
潘伟斯表示,民众若面对大马卡遗失情况,必须向及时向警方投报,就算失而复得也应该向警方备案,以保障大马卡个人资料的安全。
他指出,大马卡是十分重要的证件,遗失后存在许多被不法人士盗用的危险性,因此民众不应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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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1日讯)一名中国男子为了留在新加坡工作赚钱还债,在工作准证到期后竟逾期逗留超过21年,直到盗用朋友的身份证去看病被识破,事件才东窗事发。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狄福平(译音,56岁)面对抵触新加坡国民登记法令和移民法令等11项控状,他在庭上对其中三项认罪。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10个月,罚款2000元(新元,下同;约6627令吉)。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0年12月3日入境新加坡,当时持有工作准证,受聘为木匠。他的工作准证在2003年4月21日被取消。他因为还欠下当初来新的代理费,在中国的生意也失败,便继续留在新加坡赚钱还债。
友人身份证掉落 被告捡到后占为己用
庭上透露,被告与一名罗里司机是朋友,偶尔会相约喝酒。大约在2008年前后,那名友人在一次喝酒付款时,不小心落下身份证。被告捡到身份证却没有归还给朋友,反而占为己用,包括多次到医疗机构注册求医。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在去年6月27日,利用朋友的身份证到新加坡全国眼科中心接受治疗,从去年2月至12月,10次到后港的一家诊所求诊。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他于去年12月20日再次到访这家诊所时,诊所职员发现他的长相与身份证上的照片不同,觉得事有蹊跷,便报警处理。被告当天被捕,还押至今。
庭上披露,被告失去准证后,从2003年4月22日至2024年12月20日,总共在新加坡逾期逗留长达21年七个月又2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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