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禁止偶像崇拜”这6字是在台湾路边的电杆上贴着的字条。讽刺的是当时约一星期的台湾行算是追星之旅,行程表排满了一堆自己喜欢的歌手们各种场合的音乐演出。完全想不通崇拜偶像这事到底哪里错了。记忆中自己从小学开始拥有一个接一个随着心智发展而不停汰换的偶像。身为迷弟的首要条件便是收集与偶像有关的一切。从最早期收集报章上的照片做剪报、杂货店外扭卡机一张张40仙的艺人闪卡,再到后来的卡带光碟唱片。若要说到底崇拜偶像有什么实际的好处其实我也说不上来。也有同班同学从小学到中年偶像依旧是郭富城,问题出在哪里我也不会了解。“禁止乱丢垃圾”、“禁止随地吐痰”我懂……但两个陌生人能用无害的方式爱与被爱,又相互成为彼此生活上的动力而变得更好的人……好像不也就是蛮值得鼓励的一件事。
ADVERTISEMENT
更多文章: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