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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31am 27/11/2021

小甘密高乐园高苑反对建礼堂案 |芙高庭驳回司法检讨 罕见判市长需付1万堂费

NS芙蓉/小甘密高乐园高苑反对草场建社区礼堂司法检讨被驳回,芙高庭罕见宣判市长需付1万堂费给居民
吴健南(左五)是小甘密高乐园高苑居民的义务代表律师。(吴健南提供)

(芙蓉26日讯)芙蓉小甘密高乐园高苑(Bukit Coral)居民早前起诉芙蓉市政厅主席、州土地局局长、州秘书、州政府和州务大臣,违法在草地兴建社区礼堂进行司法检讨一案,今日终于在芙蓉高庭下判。

法官阿兹祖阿兹敏虽然驳回20户居民的司法检讨申请,却罕有指示答辩人之一的芙蓉市政厅主席,必须支付1万令吉堂费给居民,并认为市政厅在进行类似工程时,理应以更明智的方式(Sensible Way),与当地居民沟通或发出提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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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厅于2019年12月2日向居民发出通告,指将在住宅区唯一的草场展开兴建社区礼堂工程,引起不少居民,包括环保分子的激烈反对。

由于发现草场迄今依然被土地局保留为空地用途,其中20户居民于2020年1月20日委托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代表入禀法庭,捍卫家园的绿肺。

吴健南:拟上诉至布城

吴健南指出,虽然此案经历约2年的漫长审讯和诸多波折,包括更换高庭法官后被驳回,但仍感谢法官非常罕见地,站在公众利益角度,指示市政厅主席缴付堂费给居民。

他说,根据一般法庭诉讼惯例,是由败诉一方支付堂费给胜诉一方。无论如何,居民不会对判决感到气馁,将考虑进一步上诉至布城上诉庭,因答辩方的市政厅主席和州政府等,皆已在此案的陈词过程中,承认至今草场的宪报记录依然是空地而非礼堂,所以显然违反了土地法典。

“居民也希望通过此案的上诉继续提醒当局,即便执政后也不能为所欲为,而必须依法律程序行事,尤其优先关注芙蓉市内各住宅区的环保和绿肺规划不足问题。”

他说,近来发生的武吉甲巴央印度山封山事件,虽然发展商宣称已获印度山大部分土地的拥有权多年,但他认为,印度山是芙蓉新城一带唯一的高山森林,也是许多爬山爱好者远足和眺望芙蓉美景的重要景点。

因此,他建议州政府根据国家土地法典和城乡规划法令,站在环保和生态平衡角度,考虑征用和保留有关森林,作为保留森林用途,捍卫芙蓉新城一带居民的绿色家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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