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三读通过2021年专利修正法案,其中法案修改了第13条文,即阐明微生物加工产品是一项可申请专利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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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也修改第23A条文,即如果居民打算在国外申请专利而不在马来西亚申请专利,则必须先在大马向注册官提呈书面申请。
该法案修正第37条文,即权利限制,包括以实验目的对专利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出口药品,以获得国外当局的营销批准;无意中在大马的任何外国船只、飞机、航天器或陆地车辆上使用专利。
法案也修改第48至53条文,以遵守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协议,允许授予大马生产医药产品和向符合条件进口国出口产品的强制许可证,以解决国家的公共卫生问题。
“在上述条文修正后,如果大马制造的产品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以不合理的高价在本地市场销售,任何人都可以在获得专利后的任何时间申请强制许可证,无需等待专利授权起的3年或专利申请起的4年即可。”
保护知识产权 增投资信心
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亚历山大在为该法案进行二读总结时说,全球知识产权格局随着技术进步而不断演变。因此,政府有必要更新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以确保国人的知识产权受到保护,并与知识产权格局的发展和国际标准接轨。
他表示,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增加投资者投资研发活动的信心,从而鼓励更多本地发明和创新。
他指出,这除了能够吸引外国投资者来马促进研发活动及贸易,也能开辟更多商业和就业机会。
他说,贸消部也通过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MyIPO),采取措施更新的知识产权立法,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另一方面,行动党升旗山区国会议员黄汉伟在委员会辩论阶段时则指出,2021年专利修正法案共修改了69项条文,显示这一法案已太久没有进行修订了。
他说,政府有必要时刻检讨并修订我国现有的专利法案,确保我国在专利权保护上不会处于落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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