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5日讯)再有一宗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案。执业律师呼吁民众,若出现未经父母双方同意,即单方面替孩子改教的情况,应立即寻求律师协助以便在3个月内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改教无效。
刘法律事务处( Low & Partners) 资深合伙律师卓莉琴对星洲日报指出,虽然涉案的5名孩子是于2018年11月被改教,但其当事人是于2019年8月13日才得知此事,便寻求律师协助入禀沙亚南高庭,要求宣判5名孩子的改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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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为5孩子改教被判无效
她说,此案是以司法审核要求法庭宣判改教无效,在司法审核的法律程序规定应在庭令发出的3个月内,或意识到庭令后的3个月内提出诉讼。
上诉庭三司拿督阿兹扎、拿督阿布巴卡嘉依斯及拿督斯里玛丽安娜于2021年8月20日一致驳回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主席及雪州伊斯兰理事会伊斯兰新教徒注册处(Pendaftaran Muallaf Majlis Agama Islam Selangor)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原判,即改教无效。
联邦法院26日审上诉申请
但随着上诉方提出上诉申请,联邦法院将于本月26日在线上审理此案。
此案的华裔母亲王女士是在2019年入禀沙亚南高庭,要求法庭宣判其前夫单方面为5名孩子改教成为穆斯林无效,并将雪州伊斯兰理事会主席、雪州伊斯兰理事会伊斯兰新教徒注册处、教育总监、大马政府及其前夫列为答辩方。
这对夫妇是于2018年开始离婚诉讼,前夫在同年11月1日改教后,也替5名当时年龄分别是10岁、9岁、6岁、5岁及4岁的儿女改信伊斯兰。
王女士:前夫未寻求同意
王女士在支持宣誓书中说,她于2019年8月左右接获雪州伊斯兰理事会伊斯兰新教徒注册处的信函证实5名孩子已被注册成为穆斯林,并表示她接获雪州伊斯兰理事会的确认信函前,其前夫多次否认孩子们已被改教,也拒绝提供相关资料。
她强调,其前夫为孩子改教前,从未寻求她身为孩子生母的同意。
她相信前夫是为了获得孩子的监护权才为5名孩子改教,尤其是法庭尚未审理他们的离婚程序前。
改教成为穆斯林时需宣读两次阿拉伯文的入教宣誓词(kalimah syahadah)并理解其含义,而她相信,其孩子并不会阿拉伯文,除非被教导但却不明白有关含义。
她表示,孩子不曾表达信奉伊斯兰的意愿,并再次强调自己不曾书面及口头上答应让孩子改教信奉伊斯兰。
基于年幼的孩子们在她不知情及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改教,她为此寻求法庭取消孩子的改教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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