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高庭批准大马银行前公关经理余静萍、大马银行伊银及大马银行集团申请撤销他起诉这三造在管理其账户时疏忽,把资料泄露给遭通缉商人刘特佐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申请,今日遭到上诉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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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雅谷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是透过Zoom线上审讯一致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另两名法官为拿督哈德哈丽雅及拿督阿末再迪。
雅谷在裁决时说,在考量了上诉方和答辩方的陈词以及高庭的判决后,上诉庭认为高庭法官在判决中并没有犯下可上诉的错误,因此上诉方的上诉没有任何依据。
“因此我们驳回此上诉申请,并维持高庭在2020年9月28日的判决。”
高庭是在2020年9月28日,批准余静萍(译音,Joanna Yu)、大马银行伊银及大马银行集团的申请,撤销纳吉起诉这三造在管理其账户时疏忽,把资料泄露给遭通缉商人刘特佐的诉讼案。
余静萍在纳吉被裁定罪名成立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件中,是第54名控方证人。纳吉是在2019年12月9日入禀诉状,将大马银行伊银、大马银行集团和余静萍列为答辩人。余静萍、大马银行伊银及大马银行集团随后入禀申请撤销纳吉提出的诉讼。
纳吉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余静萍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古迪亚星;至于大马银行伊银及大马银行集团的代表律师则是熊新敏。
沙菲宜:将提出上诉
沙菲宜表示,他将会就今日的裁决提出上诉。
此外,上诉庭也在今日的裁决中,谕令起诉方支付4万令吉的堂费给大马银行伊银及大马银行集团,以及3万5000令吉的堂费给余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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