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台湾发生了一件关于“饮料与低消”的消费纠纷,这让我想到了在马来西亚的经验。台湾有位消费者到宜兰一家餐馆用餐,她点的餐点总金额超过台币千元,但其中不包括饮料,店家执意要她再点饮料,她不明白道理,店家说明,菜单上明写“低消是一杯饮料”,这让她感到不解,双方僵持不下,最后这位消费者离开,并于社群平台发文,引起广大回响。
发文后,两派各有支持者。消费者派认为:“低消”普遍被理解成“是消费至少一杯饮料的金额”,只要金额超过价目表上最便宜的饮料,就合乎店家的规定了,为何还要消费者强迫点饮料?(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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