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8名少年骑蚊型脚车遭撞死车祸上诉案,今日在新山高庭下判,法官拿督阿布巴卡宣判被告沈可婷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
在这之前,推事庭曾两度宣判沈可婷无罪,今早高庭则推翻原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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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将在休庭30分钟后宣布对被告的处分。
这起车祸发生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一群少年在新山内环公路骑改装的脚车时遭撞及,其中8人毙命,沈可婷于同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疏忽驾驶导致8人死亡。
她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经过2年审讯,她在2019年10月28日判无罪释放,但控方于2019年11月10日向新山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于2021年2月18日批准重啟案件审讯,案件于2021年10月10日下判,推事基于控方没有提供充足及合理的证据,再次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驾驶执照亦可取回。
不过,控方不认同上述判决,于2021年10月12日入禀高庭,第二次提出上诉,案件于今日审结和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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