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3日讯)8名少年骑蚊型脚车遭撞死车祸上诉案,今日在新山高庭下判,法官拿督阿布巴卡宣判被告沈可婷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
在这之前,推事庭曾两度宣判沈可婷无罪,今早高庭则推翻原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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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将在休庭30分钟后宣布对被告的处分。
这起车祸发生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一群少年在新山内环公路骑改装的脚车时遭撞及,其中8人毙命,沈可婷于同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疏忽驾驶导致8人死亡。
她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经过2年审讯,她在2019年10月28日判无罪释放,但控方于2019年11月10日向新山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于2021年2月18日批准重啟案件审讯,案件于2021年10月10日下判,推事基于控方没有提供充足及合理的证据,再次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驾驶执照亦可取回。
不过,控方不认同上述判决,于2021年10月12日入禀高庭,第二次提出上诉,案件于今日审结和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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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6日讯)律师兼新加坡反对党人民之声秘书长林鼎,被控在未持有效执照的情况下执业,触犯律师专业法令,他否认指控。案件经审讯后,法官于今日判他罪名成立。
《8视界新闻网》报道,法官将在11月5日判刑。
59岁的林鼎针对三项触犯律师专业法令的罪状进行抗辩。综合所有控状,他被指在2021年4月1日到2021年6月9日之间,在未持有效律师执照的情况下执业,当中包括为客户发传讯令状、代表客户出庭,以及为客户准备与法庭诉讼相关的文件。
控方:林鼎明显犯法却毫无悔意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在新加坡执业的律师都必须申请有效的执业执照。林鼎在案发期间分明没有相关执照,但他却坚决不认罪,还对控状要求审讯,这充分显示他对自己的过错毫无悔意。
另外,他也一直蓄意拖延执法程序,还说控方故意针对他。
主控官表示,案件原本早在2023年8月29日开审,但他却临时撤换律师,导致审讯被拖延到去年底,但到了去年12月11日再度开庭时,他却声称自己病倒。
今年5月,林鼎又入禀高庭提出刑事动议。
林鼎:执照已获得更新
林鼎的立场是他的执业护照已获得更新,意指他在涉案期间是持有效律师执照的。
律师执照是逐年更新,有效期为每年的4月1日到隔年的3月31日。
根据记录,林鼎在2021年6月10日取得律师执照,但执照上只注明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并未注明生效的日期。
林鼎说他无意触犯法令;他在涉案期间曾对律师公会提起自己没有有效执照,询问是否还可出庭,但他当时得到的答复是可以出庭,不过必须事先通知法官,不过这些交涉并未正式记录在案。
负责审理的法官表示,没有否定他在2022年6月10日取得律师执业执照,但这也意味着他从那一天起才可执业。
林鼎的刑事动议下周将在高庭审理。
在相关法令下,林鼎面对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万5000元(新币,约8万6801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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