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新山25日讯)63岁的无业砂拉越男子,涉嫌在住所附近的游乐场性侵邻家养的猫只致死,被警方带到新山法庭提控,被告在庭上承认罪行。
被告赞汀被控於本月16日凌晨4时30分,在士姑来皇后花园某组屋区的游乐场,性侵致死一只家猫,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7(违反自然性行为)条文。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或鞭笞。法庭择定案件5月25日过堂,以让控方提呈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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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控官缇薇雅除要求法庭另择日期下判之外,也表示涉及这类案件被告不应被允许保释。她说,倘若法庭允许,则建议法庭允以被告缴付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并由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也建议被告必须定时向警方报到。
承审此案的法官法蒂玛先问被告是否承担得起5000令吉的保释金,并是否有人可保释出外?被告回说,孩子已经知道他被控;来自砂拉越的他,是於近期由孩子接过来西马居住的。
法蒂玛过後允以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金,由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另一方面,根据马来报章较早前的报道指出,被告是於本月17日晚上11时许,被新山北区警方逮捕调查。
被告在干案时下半身赤裸,过程被饲主的邻居撞见并通知饲主。被告在东窗事发後,遭邻居责骂至逃走,留在现场的家猫被发现时已奄奄一息,并且在数小时後死亡。
报道指出,饲主将家猫埋葬後便向警方报案,警方在展开调查时,将猫只遗体一并带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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