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8日讯)没将轿车停放在残障人士停车位,却接获巴生市议会开出“阻碍为残障人士预留的停车位”的300令吉罚单!
一名民众在社交平台上大吐苦水,指他在本月6日(星期五)早上10时许,把轿车停泊在峇遥丁宜6路残障人士停车位隔壁的正规停车位时,他和该路共两排把车停泊在正规停车位的车主都接获执法人员以“阻碍为残障人士预留的停车位”为由,开出罚款高达300令吉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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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也张贴其轿车和其他停放在正规停车位轿车的照片,指大家都没有占用残障人士停车位,因此通过社交媒体向大众寻求上诉的方案。
对此,巴生市议员李富豪向记者指出,如果有关罚单是无理开出,市民有权向巴生市议会提出上诉,同时必须拍下照片佐证。
他说,市民可以通过3个管道进行上诉,包括通过负责该区的市议员协助、前往市议会柜台或是通过市议会的投诉官网页(https://aduan.mpklang.gov.my/)。
“根据这起案件,由于是多名车主都在同个地点遇到一样的问题,所以他们可以联合起来向市议会做出投诉,即2、3名车主以上即可。”
他说,如果是相互不认识或不熟悉,那就各别进行上诉以撤销罚单,同时也可以投诉开出罚单的执法人员,要求市议会进行彻查执法者是否疏忽。
“希望民众不要嫌弃麻烦,一定要进行投诉,通过数据引起市议会的关注。”
另一方面,李富豪指出,他也接获“迟一分钟取车”都被开罚单的投诉,不过民众可以就此事上诉,惟前提是必须合理。
他说,该名投诉者是缴付了停车费,结果在取车前发现已超时一分钟,无奈被执法员以没有缴付停车费开出罚单,令他感到不满。
“对执法员而言,无论是停车费超过多少分钟,都是等于没有缴付停车费,但车主也并非是故意不缴付,只是取车时发现所缴付的停车费已超过1分钟。对方经上诉后,相关罚单也获撤销。”
此外,他说,如果民众认为所接获罚单是无理开出,都可以收集证据向市议会上诉,只要是合理和被接纳,市议会都会撤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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