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6日讯)在夜店正式获准营业首日的晚上,隆市交警在隆市6个地点展开“酒驾行动”(Op Mabuk),共逮捕10涉嫌酒驾司机及开出31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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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沙里夫丁助理总监指出,警方于昨日凌晨11时起至今日凌晨3时30分,派出14名警官及60名警员,在旧巴生路往隆市区方向、拉惹朱兰路(Jalan Raja Chulan)、端姑阿都哈林路(Jalan Tuanku Abdul Halim)、孟沙路(Jalan Bangsar)、旧古仔路往芙蓉大道方向及大城堡路展开取缔行动。
他说,警方在路检处共检查305名摩托车骑士及司机等,对违规司机开出31张交通罚单。
“此外,警方也在路检逮捕16名涉嫌酒驾的司机,他们年龄介于19至51岁之间,警方将他们押回警局进行第二次酒测,其中6人酒测过关。”
他指出,警方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条文对酒驾司机进行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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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30日讯)柔佛州总警长古玛表示,在近期展开的“酒驾行动”(Operasi Mabuk)中,柔佛州警察总部交通调查与执法组(JSPT)共逮捕了35名本地居民,其中32人因体内酒精含量超标而被捕
“此外,警方根据同一法令的第42(1)条(危险驾驶)逮捕了3名本地男性,因涉嫌鲁莽和危险驾驶行为。”
古玛表示,自6月29日至6月30日,全州同步开展了“酒驾行动”,被逮捕的35名本地居民,包括33名男性和2名女性,他们的年龄介于16岁至60岁之间。
他指出,其中,32人因酒精含量超标,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依第45A(1)条文(酒驾)逮捕,一经定罪,将被处以不低于1万令吉、不超过3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以及吊销驾照不少于2年。
同时,警方也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第64条文(非法改装),扣押了1辆汽车和10辆摩托车。在此次行动中,警方共检查了1417人和1302辆车,开出了481张罚单。
古玛表示,在今年1月至6月期间,执法组共开展了267次逮捕行动,逮捕了260名本地居民和7名外籍人士。这些被捕者中,有259名男性和8名女性,年龄介于16岁至60岁之间。
他说,警方共检查了1万1904人和1万零530辆车,并开出了1343张罚单。其中,76人已依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第45A(1)条被警方提起诉讼。
他强调,柔佛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任何无视法律的酒驾行为,呼吁公众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公共安全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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