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0日讯)首名在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711法令)下被控的大马环球教育服务公司前副董事瓦菲阿都阿兹,今日获法庭宣判无罪释放。
地庭法官苏札娜宣判时表示,基于控方没有提出足够的表明证据,因此宣判被告无罪,当庭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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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37年的大马环球教育服务公司前副董事。
法官谕令在无需进行抗辩下,宣判释放被告。
法官说,在听取证人证词,即来自抗辩和控方,及相关单位证词后,法庭发现控方无法建立确凿的表面证据。
法官也谕令,将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归还被告。
另外,瓦菲代表律师巴吉星过后对媒体表示 ,法庭的裁决证明,瓦菲并没有如指控所言煽动阿都拉曼解雇沙希努丁。
他认为,反贪会的调查存在缺陷,而吹哨者保护法令下的告密程序也很混乱,也许反贪会会改善这一问题。
案件在审讯期间,共有17位证人被传召供证。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0年1月9日,在吉隆坡的大马环球教育服务公司办公室,通过向大马环球教育服务公司主席拿督阿都拉曼煽风点火的方式,对吹哨者沙希努丁作出有害举动,即要求阿都拉曼签署一份针对沙希努丁的终止雇用文件,作为对沙希努丁向反贪举报被告的不当行为的报复。
当时被告因而抵触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第10(3)(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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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邦7日讯)地庭今日裁定,The KL Sky诊所创办人罗兰维克多医生涉嫌发布内容不当冠病资讯影片的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法官阿末弗亚表示,作出这项判决是因为控方不足以证明案件达到超出合理怀疑标准。
“我已仔细审视控方和辩方的证据,我不认为罗兰医生所说的话构成不当内容。
“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证人,在交叉盘问等过程中,均无法证明罗兰医生的言论是不当的。”

阿末弗亚表示,法庭已全面考量所有论点、证人证词及呈堂证据后作出此裁决。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2021年7月5日被控于2021年2月7日晚上10时30分,在脸书专页“The KL Sky Clinic”上发布内容不当的影片,并意图惹怒他人。
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可判处最多一年监禁、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若罪成后持续犯案,每日可另罚1000令吉。
本案由副检察官赛夫丁拉菲主控,罗兰辩护律师为拿督阿末扎依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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