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2日讯)台湾屏东一所国小的三年级班导师,长期在在班上公开辱骂3名考试成绩不佳的学生,其中一名学生再也忍受不住遭老师霸凌,而向母亲哭诉在班上的遭遇,母亲大怒之下将这名老师控上法庭,高雄高分院近日审结此案,判导师须赔偿2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9万令吉)。
根据判决,这名老师于2015至2016年有关班级导师,在派发考卷时当著全班同学的面前,指称小明(化名)与另2名同学是“笨蛋三人组”,在总成绩不理想时更当众嘲讽“朽木不可雕也”、“生鸡蛋没有,放鸡屎一大堆”等等羞辱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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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时开始,小奇便出现情绪不稳定情形,直至2016年9月升上四年级转班后,才忍不住向妈妈哭诉,还说导师曾问他“你妈妈为什么要告老师”。
开设补习班的小奇妈妈非常生气,认为导师公开霸凌造成孩子的名誉与健康权受损,且影响到所经营的补习班招生,求偿赔付小奇80万、父母各60万。
导师主张自己并没有以言语霸凌任何学生,且认为家长于2018年9月才提起诉讼,所请求侵权行为已超过2年消灭时效,所受损害也难以估计证实,拒绝赔偿。
不过,法院传唤同学甚至健康体育课老师时,都表示曾听学生说“小奇的妈妈会告人”,因而分组时同学都不想跟小奇同组,法官认为证人所述可采信,导师身为师长,却对身心尚在发育的儿童不当责备,造成人格成长与难以抹灭的创伤,惟认依照比例原则,判赔20万元较为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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