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许多民众已经习惯通过电子钱包及刷卡进行无现金消费,竟还有油站规定最低消费20令吉才可用电子钱包付费,刷卡则需要30令吉!
帖子引起热议后也获得国家银行关注,国行小编亲自回应:“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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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网民分享了自己在吉隆坡──加叻大道位于文冬的一家油站消费时,柜台贴上纸条注明:用卡付费需要30令吉以上、用电子钱包需要消费20令吉以上,购买香烟及为Touch ‘n Go卡充值只能以现金付费,谢谢。
这位网民将纸条的照片上载至推特,询问广大网民的意见,并表示自己和收银员为此吵了起来,他也指责商家无权为无现金消费的顾客设下最低消费数额。
“不过,她只是一位收银员,什么都做不了。”
结果,此帖引起网民热烈讨论,许多人都认为商家应该跟上顾客皆习惯无现金消费的时代,加上电子钱包已经相当盛行;也有人说,使用二维码(QR Code)的DuitNow付费是不会向商家征收额外附加费的。
就连国家银行的小编也回应了这则帖子,促请使用银行卡付费时,遇上商家征收附加费或设下最低消费数额的民众投诉。
“您可以浏览http://bnm.gov.my/LINK 投诉,更多详情,请参考 bnm.gov.my/surcharge 。”
根据国行网站的资讯,商家为使用信用卡或扣账卡(Debit Card)设下最低消费数额的行为,在国际银行卡制度,如Visa和Mastercard下是被禁止的;因此,民众可以通过BNM Mylink或联系发出银行卡的单位作出投诉。
还有网民分享了自己和商家“吵赢”的经历,一位男子表示,他于2020年在餐厅欲使用信用卡付费时被收银员拒绝,声称顾客必须消费至少50令吉才可刷卡。
“我问她,她是否知道这么规定是不合法的?最后,她在愤怒之下仍让我刷卡付费。
“商家是不允许阻止顾客使用信用卡付费的,就算我们只是要支付1令吉也是如此;他们不可以为信用卡制定最低或最高交易额。”
他说,在国行网站第5章第5.11.3条文写道:“商家在接受一张有效及正确出示的Mastercard或Maestro Card时,不能要求,或示意要求最低或最高交易额。”
至于Visa或Visa Electron Card,国行也是如此规定。
不过,有网民指出,商家面对的现实是:
·5令吉的交易需要支付50仙或1令吉的最低商家折扣率(MDR)
·充值1%盈利,需支付1%至3%的MDR
·充值100令吉TnG电子钱包获得20仙,但须支付1%至3%的MDR。
他质问道:“没赚钱没什么,只要顾客开心就好,但每一笔交易都要亏钱,难道是商家的错吗?”
Apa pendapat anda? pic.twitter.com/tmaxb1v8hM
— Zulfadzli (@bumilangit) June 12, 2022
Salam, Encik boleh buat aduan melalui BNMTELELINK jika berhadapan dgn peniaga yg mengenakan caj tambahan atau ketetapan minimum bagi pembayaran melalui kad 👉https://t.co/6VLkXT1UMS. Rujuk https://t.co/0EHRc32om1 utk maklumat lanjut.
— Bank Negara Malaysia (@BNM_official) June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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