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位女网民在脸书“靠北租屋2.0”发文指出,28岁的她月薪约5.8万新台币(约8800令吉),最近买了一间房子,房贷每月2.6万(约3900令吉),没想到男友得知她买房,表示不能接受,男友家人都质疑她“为何要在婚前买房”。
原贴文表示,男友家有一间房子,不过她为了自己打算,认为可以负担,也没拿男方任何钱,“不懂这样有什么好不能接受的?到底自己价值观有问题,还是男方价值观有问题?我就只是买了一间房子而已,有必要崩溃到好像他们被告知全家都分不到祖先遗产的感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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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网民都认为:“因为是婚前财产,他挂不到名,拿不到份”、“因为你的一切都是他们的,你的钱拿去付房贷了,就不能叫你给他们了”、“应该是希望你婚后再买,就算夫妻共同财产”、“他们分不到一杯羹当然哀号”。
也有人批:“自己买房,关他什么事?买个几个包、几栋房,还要经过他同意?”、“价值观不同,以后结婚你会很辛苦”、“还没结婚已经开始算计你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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