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和支持者的各种“政治动作”,不单无法让人同情,反而给人印象已经绝望。终极上诉的审讯不是仍在进行中吗?法院一旦还没有作出裁决,就还有希望。
从过去到现在,许多涉及政治人物的案件,下判后各政治阵营和支持者都会凭各自的期望议论司法。如果法庭的裁决符合他们的意愿,那么司法就被认为是公正的,反之就是偏帮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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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法治的基本要素,司法是独立于所有权力机构,不应也不该服从于任何人或单位。
但是,政治人物为了本身的政治目的,对司法展开攻击不是新鲜事,就像前首相马哈迪因为1987年巫统党争和后续的政治危机,不满并攻击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后来敦沙烈被撤职,引发司法危机。
前首相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洗钱案最终上诉刻在联邦法院聆审,欲洗脱罪名的纳吉,开审以来动作不断,被法院驳回各项申请后,申诉失去了辩护律师,巫统领袖及纳吉的支持者也表示不满。
第15届全国大选随时举行,SRC洗钱案可以是捞取选票的课题。
不过,政治人物不能为了政治利益而无所不用其极,攻击司法,非但亵渎民主精神,最终也会被选民唾弃。
政治人物可以使出各种手段,但律师不应该参与,以免赔上了本身的名声、专业水平及法律尊严。
身为代表律师纵使应尽全力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法律利益,却也必须权衡一些手段是否会有损律师专业,以及司法公正。
在上星期的审讯中,纳吉的律师团队的行为,让人看傻了眼。法律界人士无不惊讶,团队中都是资深律师,他们不能视法院为自家庭院,来去自如。
其中曾经担任司法部长的再益,是资深律师,他也发表不符身分的言论。
再益说,在刑事案中,代表律师必须获得法院批准才可以退出辩护,于他是一种新的法律主张,他表示震惊。
律师代表当事人,对法律专业负有责任,于法庭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法庭有一套的规则,律师身为司法的一部分(Officer of the court),有义务和责任遵守规则,在不逾越法律范畴和规则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律师不能自持己见,认为法庭必然会允许和接纳本身的理由及主张。法官有权作出最适当的裁决,不是被律师牵着走。
纳吉团队的资深律师们是基于什么原因,一再作出令同行视为有违法律专业和破坏司法的行径?
当年有马哈迪革除法官,现在是BossKu的支持者攻击司法。
纳吉申诉法院裁决让他没有律师代表辩护,但法律专家认为,这是他咎由自取。
纳吉提出的新证据是指高庭法官纳兹兰涉及SRC案有利益冲突,但联邦法院有权力拒绝单凭一封匿名信做出指控的证据。
联邦法院没有必要偏袒高庭法官,法院五司是经过专业审理,裁决不接纳纳吉提呈的新证据。
纳吉律师申请退出SRC案件遭拒后,很快的网上便流传一张截图指大法官东姑麦润的丈夫曾发表“倒纳吉”贴文,网民也纷纷分享这个截图。
大法官因为丈夫而受到影响?如有证据,律师可以提出反对,但这由始至终是无稽之谈。
法官们已经宣誓维护法治并根据法律和证据在没有恐惧或偏袒的情况下伸张正义。法官是不能与任何人包括配偶讨论案件,也不会听从配偶的意见和感受。
再说,SRC案是五司会审,大法官不是单独审案,另有4名资深法官同席,他们都拥有否决彼此决定的权力,五司不一定会持同样观点。
至今,大马人都看见司法不偏不倚,法庭基于法律、事实和证据审理SRC案,任何人都不应滥用程序,干扰审讯和攻击司法。
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即使支持者去国家王宫提呈备忘录也无济于事,元首是不会干预司法运作。纳吉和支持者的各种“政治动作”,不单无法让人同情,反而给人印象已经绝望。终极上诉的审讯不是仍在进行中吗?法院一旦还没有作出裁决,就还有希望。裁决前动作那么多,自信满满的纳吉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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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21日综合电)轰动台湾与大马的两宗大马女大学生命案,涉案被告最近分别被台湾最高法院撤销无期徒刑及死刑发回,致使许多在台湾留学的大马人心碎与愤怒。一位大马留台生日前在社群贴文,控诉“女大生最后一次是死在台湾的判决!”
台湾《联合报》引述这名大马留台生Emberin Rae在Threads贴文:“你以为我气的是没有判死刑?不,我气的是,她死了,什幺都没能留下,而他还活着,还能重新做人。他,还有明天。”
报道指出,Emberin Rae自称邀稿撰写“侨生鬼故事:留台学生自保手册”,记录留学生在台湾的真实经历,希望下一个人不再孤单。
报道说,Emberin Rae自称“不仇台,但你们的司法让我彻底看不起”,她指锺姓女大生被强暴到死、死后还被讨论“值不值得同情”,结果台湾最高法院于今年4月18日又撤销判决,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被告三度判死都被撒销;而蔡姓女大生遭遇被告用双手掐住痛苦窒息而死,但最高法院于3月20更一审改判18年10月刑。
Emberin Rae说:“她(锺姓女子)给台湾信任,台湾给她的是羞辱,钟姓女大生死3次、1次在麻绳里,1次在性侵里、最后一次,在台湾的判决里。”
她表示,当初因为听从校方的指示,不敢向外发言,后来很后悔,决定不再保持沉默,“那是我最懊悔的沉默,让位给规则,让沉默代替证词,现在,我不能再错一次,所以这篇投稿,是我要说的话,迟了5年,也要说出来。”
“她的死,被当成一堂公民课,但她不该是教材,她是我们的同学,是一条活生生的命。”
2020年10月28日,在台南长荣大学攻读学士学位的锺姓女子,独自从学校返回租屋处时,遭人掳走性侵后杀害,被弃尸于高雄阿莲山区;更悲哀的是,她就是觉得“台湾很安全”,才会选择到台湾读书,不料却魂断异乡。
此案一审、二审均判被告梁育志死刑,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审今年1月15日仍认定梁育志手段残忍,第3度判处死刑;但最高法院指称,更一审证据调查不详尽,理由论述不备,于2025年4月18日撤销判决,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2022年10月13日,身兼模特儿和直播主的大马籍蔡姓女子(24岁,台湾铭传大学留学生),在台湾士林市区大东路一间公寓套房,被一名认识不到一周的男粉丝找上门及徒手掐死。30岁的被告是台湾籍土木工程师陈柏谚,干案后畏罪逃跑,企图服药自杀不遂后,被家人发现紧急送院治疗,结果自爆杀人。
台湾士林地检署以杀人罪起诉陈柏谚,而高庭在去年一及二审皆维持无期徒刑判决;全案于今年3月20日宣判,更一审法院改认定陈柏谚符合自首减刑要件,酌减刑度,改判有期徒刑18年10月,可上诉。
Emberin Rae的贴文引起网友的高度关注,2万3000多人留下表情符号,1300个留言,而她在昨天又发出一则贴文,表明她要离开台湾,因为受到威胁,无法确保自己的安全,也无法确保不会有更可怕的事情发生。
“我都已经要走了,却还有人在最后,对我留下这句话:‘你的文章,都是垃圾。’我不是因为这句话才离开的。但这句话,还是让我很难过。不是因为我没听过更狠的留言,而是因为——连离开都已经决定了,还有人想踩我最后一脚。”
她说,不是没有努力过,这些字句曾照亮一些人的夜,也曾撑过一些人的痛,她知道留言是真心的,知道这些“垃圾”,有人曾当作求生的浮木。
“但那些人不会知道这些,他们不在乎。他们只想看你倒下,然后说:‘你看吧,她果然站不住’。你们赢了。这次,我真的要走了。不是因为你们的话让我崩溃,而是因为,台湾,让我无法安心活下去。”


Emberin Rae的第一则贴文:
我是马来西亚人,在台湾念书。我不认识那个被杀的马来西亚女生,但我一直在想,如果今天是我,我大概也死得一样安静、一样没人记得。
她姓蔡,是一位来自马来西亚的年轻女大生。她努力生活、念书。她不是走错巷弄,不是遇到随机杀人。而是慢慢失去意识、被人用双手掐住的脖子痛苦窒息而死。
你知道什幺叫可怕吗?她很痛,很怕,很想活下来,但她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救她。你知道窒息而死是什幺感觉吗?那是清醒的绝望,是身体在挣扎,心里却知道逃不了的恐惧。
你以为法官会说这样的加害人应该严惩吗?一审:判无期徒刑、二审:无期徒刑、更一审:改判有期徒刑18年。在法院眼里,杀个奉公守法的外籍生只需要关个18年。台湾司法给我们一堂课:年轻杀人不算坏,会讲话会感谢膜拜法官的加害者,比被杀害死掉的受害者重要。
我不仇台,但我今天要大声说:是你们的司法让我彻底看不起。这个制度从头到尾都在告诉加害人:“只要你够会装乖,做什幺都可以被原谅。”

Emberin Rae的第二则贴文:
我是什幺时候开始对台湾感到失望的?大概是锺姓女大生死了的那晚,校方却说:“不准对记者发言,以免造成误会。”
没人提及她的死,没人问她经历了什幺,全场只在提醒我们:“要结伴、要避开暗巷。”我坐在椅子上,心里很乱,两天前我才分享她的寻人启事,我不认识她,但我以为自己还来得及找到她,结果,她已经不在了。
有次我骑脚踏车去工读,途中被记者拦下,问我能不能受访?我摇头,说不行,我脑中只剩一句话:“校方说,不要对外发言”,所以我就照做了。我当时真的以为,那是对的。但我错了。
那次的沉默,让她更快被遗忘。我本来可以说点什幺,哪怕只是“她是我们的同学”,哪怕只是“我们很难过”、我本来可以让世界知道:“马来西亚留学生,也在痛,也在心碎”。
但我没说。我选择了体制,顾全学校的体面,却牺牲了一段该被记得的时间。那是我最懊悔的沉默。让位给规则,让沉默代替证词。现在,我不能再错一次,所以这篇投稿,是我要说的话,迟了5年,也要说出来。她的死,被当成一堂公民课。但她不该是教材。她是我们的同学,是一条活生生的命。
真正该被提醒、被审判的,是那个让她死的人。不是她,不是我们。我们没办法改变司法,但至少还能说话。还能让她的名字,再被记得一次。
每年,学校都会办追思会。毕业前,我几乎都会去。锺妈妈总是在视讯中流泪,我知道,那种痛,是一辈子的。把唯一的女儿送来台湾念书,没想到,是送她来送死。
我自己也是独生女。妈妈看完新闻后跟我说:“当初放你离开,也是冒着你可能再也不回来的风险”,我无法想像他们当年怎幺放手的。但我知道,若我没能回来,他们一定会生不如死。
当年,我就住在她遇害的地方。她死的地方,我经过无数次。有时我怀疑:我真的活着离开了吗?那一年她走进那条街。我住在那条街的尽头。她没走出来。而我,从那天起,就再也没真正离开过。她被强暴到死、死后还被讨论值不值得同情,最高法院觉得:应该没有太严重吧?
锺姓女大生选择来台湾,因为台湾是个安全的国家,她不知道,台湾,不只是让她死,还让她死得不够一条死刑,凶手梁育志,第一次出手失败,所以他回去“准备得更好”,绳子绑成上吊结,选更偏僻的路段,这是计划,不是冲动。
他伏击她、套住她的脖子,把她拖进草丛;她挣扎,脸被压进泥土,声带被勒碎。她不能喊,不能哭,只能痛着被撕开,他用外物侵入她体内,强迫带入大量空气,空气穿过血管进入循环,最后聚积在心脏,右心房与右心室内。这不是隐喻,是法医写下的死亡方式:她的心脏,像轮胎一样被打气,胀裂在体内。
法院怎幺说?判死,判死。再判死。最高法院怎幺说?“他也许一开始没想杀人”、“教诲师说他有矫正可能性”、“应分开论罪,不能直接判死”、所以他还活着,还有机会,还能再审一次。
而她呢?尊严被撕裂,还在被你们讨论“值不值得正义”,她给台湾信任,台湾给她的是羞辱,钟姓女大生死3次、1次在麻绳里,1次在性侵里、最后一次,在台湾的判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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