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联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的原判,即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即起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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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联邦法院也维持纳吉定罪及坐牢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是在今午4时06分左右开始宣读书面判词后,作出上述裁决。另四司分别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甘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拿督林添钻以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高庭是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纳吉滥权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3项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各入狱10年。这意味着纳吉7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刑期同时执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纳吉随后针对高庭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上诉庭三司是在2021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提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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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7日讯)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前主任拉惹哥巴助理总监供称,警方在调查1MDB案件中,确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嫌疑人。
他今日向高庭供证时指出,这是因为有资金从1MDB流入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起初,这位前首相在2015年调查初期并非嫌疑人。当时仍属调查早期阶段,我们还未向包括1MDB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内的多名证人录取口供。”
拉惹哥巴也是纳吉被控1MDB滥权及洗钱案第11名辩方证人,他今日接受主控官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南盘问时这么表示。
他指出,纳吉在此案没有被控刑事失信罪(CBT)。
数证人多次提及纳吉
阿末阿克南:“当你向证人录取口供期间,有人提到纳吉的名字吗?”
拉惹哥巴:“是的,有几位证人多次提到纳吉的名字。”
拉惹哥巴指出,前巫统领袖拿督斯里凯鲁丁阿布哈山早前曾向警方报案,这成为刑事失信调查的起点。
该报案是基于媒体揭露1MDB治理问题,其中1MDB背负数十亿令吉债务。
去年10月30日,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裁定,控方成功证明纳吉的表面证据成立,因此纳吉需要出庭自辩;虽然科林劳伦斯已晋升为上诉庭法官,但是他仍继续审理在高庭阶段的案件。
现年71岁的纳吉共面对25项指控,包括4项滥权收取来自1MDB的23亿令吉贿赂,以及21项洗黑钱罪名,涉及同样数额的资金。
科林劳伦斯择定,审讯将于4月7日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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