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说,交通部发现一家电召车服务经营者没有遵守陆路交通法令(715法令)所阐明的准则,以致无法更新其电召车执照(L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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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无有效执照的电召车经营者将会被勒令暂停服务,并会受到法律对付。
他说,根据715法令下的12A(8)条文的要求,该公司至今无法确保其电召车应用程序可显示司机的eVP或容许乘客透过手机应用程序鉴定司机的身份。
“这实质上是严重违反了使用任何电召车应用程序时的安全和保安规格。”
他发声明说,因此,涉案的公司无法更新已在2022年7月14日逾期的LPP。
部长的声明中没有透露有关公司名称。
部长说,负责发出LPP给电召车公司的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已在2022年8月18日向该公司发出警告信。
“如果个人在没有生效的LPP 情况下经营电召车服务,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或面对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使用此类应用程序提供服务的司机受促检查所合作的电召车经营者的有效性,以避免任何不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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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20日讯)承包商将货卡停在家门前短短数小时,即被偷车贼摸黑盗走,令其蒙受10万令吉的损失。
这起偷车案是在昨早6时30分,于蒲种英达花园的一处住宅前被揭发。
梳邦再也警区主任旺阿兹兰助理总监发表文告指出,26岁的男事主在昨日凌晨1时43分将白色货卡停在家门前,并确认车门处于上锁状态,未料仅相隔数小时,却发现货卡遭人盗走。
“警方接获事主投报后,进行调查同时检阅事主邻居家的闭路电视画面,期间发现2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共乘摩托车到场,其中一人趋近货卡并触发警报器,左右车灯亦随之闪烁。”
他表示,不久后,男子即打开车门并上车发动货卡离开现场,至于另一名同伙则乘骑摩托车尾随在后。
“警方尚未逮捕任何嫌犯,目前案件正在刑事法典第379A(偷窃交通工具)条文下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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