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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38pm 30/0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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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盟也委‘自己人’任总检长” 阿莎丽娜抨净选盟双标

发表“任命自己人任总检察长论”遭挞伐 阿莎丽娜指净选盟双标 希盟执政也委“希盟的人”任总检察长
阿莎丽娜发表“致净选盟2.0主席范平东公开信”,解释她上周六在巫统主席特别汇报会上发表的谈话。

(八打灵再也30日讯)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斯里说,希盟兼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不也是在希盟执政后获得特赦,汤米汤姆斯受委总检察长不也是“希盟的人”,为何没有批评希盟危害我国的法治精神,却指责她在巫统特别汇报会中危害法治。

“希盟的首相撤换总检察长,国盟也是如此,但是巫统或国阵的首相不能撤换?这是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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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也是首相委任的部长级的法律和人权事务特别顾问,她在脸书说,让人感到伤心的是,每个人以为她说的是委任新的总检察长,以便可以操弄司法,撤销其党员的刑事提控或者寻求特赦。

“这不是我的目的,也不是特别汇报会的目的,请再看看我发表的演讲。

“我在演讲中,我有要求撤回总检察长,释放巫统北根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吉吗?有说让他无需面控吗?”

她也质问净选盟在“任何人还未被定罪前皆是无罪”的原则面前,是不是有不同的标准。

“被告解雇其律师之后,律师不能退出审讯?这是我国史无前例的事情。人民指责被告滥用法律程序时,那么被告的权益被滥用了怎么办?净选盟不是坚持‘任何人应该有机会获得辩护’的原则吗?”

她说,上周的汇报会只是巫统为了凝聚党员的团结大会,在巫统的默迪卡礼堂里面举行。

“巫统高层没有暴民心态,我们没有上街游行,没有导致民众的不便。”

阿莎丽娜在上周六的巫统主席特别汇报会上发表谈话时说,总检察长的权力非常大,在任何一个国家,无论谁成为首相,都会任命“自己人”担任总检察长。

她质疑为何首相没有委任“自己人”担任总检察长。

净选盟2.0主席范平东针对上述谈话批评阿莎丽娜,后者周一在脸书回应一则“致范平东的公开信”。

阿莎丽娜指出,她以为与范平东的关系是超越政治,对方会以战友,甚至是朋友的身分联络她。

“我们不是互不认识,为何你不直接联络我,询问我在巫统特别汇报会说了什么?明明我们为了反跳槽法令和多政党民主国会核心小组一起合作了几个月。”

她说,范平东却公开表示对她感到失望,她只好公开解释,希望消除范平东的疑虑。

“我还是你所认识的我,那个一起讨论无数次的我,以及一直参与公开论坛的我。我从1990年开始担任律师,2004年开始担任国会议员,我无法接受行政权干预司法权的事情发生。”

她指出,在其演讲中,她只是坚持“任何人在定罪前都是无罪的”这项原则,举证的责任在检控方,相信更换律师被驳回一事会间接影响判决。

“我有要求释放纳吉吗?答案是没有。”

她说,她并没有谈及案情的细节,只是提及一位大马公民的法律权益,任何人有权辩护及增加新证据,但是纳吉的上诉在技术层面而言是被政府驳回。

“总检察长是政府的律师,是唯一可以支持任何申请的人。你质疑我在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现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时在委任总检察长方面的立场改变了。”

她说,当她在演讲时说“他的人”,这与她一贯以来要求三权分立、总检察长和检控官职权分开的立场毫无关系。

“我没有冒犯现任总检察官的意思,他是我尊重的好人。”

她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45条文,总检察长是政府内手握大权的官员,是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和代表政府的法律顾问,不只是行政权的一分子,也是职位最高的检控官,可以自行决定提控或撤销任何法庭审讯,除了伊斯兰法庭、原住民法庭和军事法庭。

她认为,总检察长一职应该由两个人担任,其一是政治委任或部长级的总检察长,出席内阁会议及对国会负责,须回答国会议员的质询;其二则是一名专业的检察官,是高级检控官,不是政治委任,一如英国的做法。

“当我说‘他的人’时,或许你(范平东)误会我了,这是说政治委任或部长级别的总检察长,我已经在国会说过很多次了,尤其是冠病疫情期间颁布不合理的紧急状态。”

她说,我国曾经有两名通过政治委任的部长级总检察长,分别是丹斯里阿都卡迪尔和丹斯里韩沙阿布沙末,都是来自巫统的人选,如果按照过去的做法,就不会有如今的争议。

“通过政治委任的部长级总检察长不就是可以加快我们所要的国会改革议程?可以立刻修正法令和修宪、解决人权、公民权和选举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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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01pm 24/03/2025
【马华读立国】叶福炎 / 街头的共同体,如我们

一来,此书讨论的是马来西亚(正在进行式的)民主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场公民运动即净选盟集会——这可说是一个时/世代的共同记忆;二来,纵览近年来马来西亚(华人)政治相关论述中,《街头的共同体》不仅突破族群的论述框架,也带我们一起思考新政治的可能。

去年底,季风带文化出版《街头的共同体:马来西亚净选盟大集会里的国家与族群》一书,不免吸引对政治感兴趣或社会学徒如我的眼球。一来,此书讨论的是马来西亚(正在进行式的)民主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场公民运动即净选盟集会——这可说是一个时/世代的共同记忆;二来,纵览近年来马来西亚(华人)政治相关论述中,《街头的共同体》不仅突破族群的论述框架,也带我们一起思考新政治的可能。

我所指的“新政治的可能”,源自于作者冯垂华在书中一开始的提问:“社会运动如何透过由下而上的公共行动创造新的意见和身分,并以此抵抗官方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论述?它又如何影响了社运参与者的族群关系?”换言之,作者的思考点是把净选盟集会作为一个“社会实验”的场合。因为,在作者的历时性研究与分析中,马来西亚的公共领域早已被殖民时代“分而治之”的治理,分割成以单一族群为首的不同区块,而活跃的大部分也都是各族群的菁英分子。

或许你会说:不会啊,嘛嘛档最能体现跨族群互动的公共空间了!不过,实际上却非如此。根据作者访谈28位受访者的分享中,除了一般日常生活中必要的工作场合、教育场所之外,最有可能的互动却是在非营利组织、公民团体的交流活动中。而且,一般民众要参与交流活动是具有一定门槛的要求。在田野过程中,作者发现嘛嘛档虽然充斥着不同族群的民众,但彼此间几乎没有交集。也就是说,若要打破依循族群边界的社会网络,往往只有是以功能性为主导的交流,比如商业性质的活动。

在这一意义下,社会运动(可能)提供了跨族群交流的契机,让街头上的“我们”可以在工作与学校之外,连结彼此形成一个命运共同体。虽然在作者的研究发现中,各族群之间的互动相当有限,但它推进并奠定了国内公共空间形成的重要基础。同时,“人民”一词的内涵也经由在运动中的不同互动、交流之后,不仅有了有别于以往的新认知——兼具“公民”及“民族”的身分,也让参与者可以带回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将其实践。

作者将上述新意识视为人民在社会结构限制下展现能动性的动力源,由此有机会开创出各族群对国内议题讨论的公共领域。只是,在书中最后的〈补记〉中,作者也指出“白旗运动”和“黑旗斗争运动”的胜利,源自于“去政治化”、“政府失能”以及“民间能动性”。

不禁让人犹疑,人民是否也得是对在既有国家政策下,某种倾斜式的公民权益缄默,我们才有可能被视为是一个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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