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10名鹅唛区选民针对鹅唛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兹敏违反民意委托的诉讼被撤销而入禀上诉准令申请,今日遭联邦法院驳回。
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选民的上诉准令申请。另外两名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及拿督罗扎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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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符1964年法庭司法令
阿查哈指出,选民代表律师要求法院裁决的法律问题,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的门槛要求。
他没有谕令缴付任何堂费,并指此案是公众利益案件。
在线上审讯中,选民代表律师山慕加提出4个法律问题,涉及在选举期间代表民意的国会议员是否可以违背其承诺课题。
不过,阿兹敏代表律师反驳不应该批准上诉准令,因为申请人必须说服法院那是新的法律问题,有公众利益及根据第96条文要求第一次提出的。
上诉庭在4月13日批准阿兹敏撤销诉讼申请,而选民希望诉讼能交回高庭审理。
10名鹅唛选民是于2020年11月27日入禀法庭,指控阿兹敏发动“喜来登行动”导致希盟政府倒台为由,起诉后者涉嫌欺骗和违反信托义务。
他们要求法庭宣判阿兹敏的行为有欺骗选民之嫌及违反受委托的义务,并要求损害赔偿、惩戒赔偿、堂费及法庭认为合适的补偿。
阿兹敏在去年3月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撤销诉讼,但高庭于去年6月30日驳回其申请,而他接着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及获准撤案。
选民代表律师包括苏仁德拉及尤亨德拉,而阿兹敏另一名代表律师是努鲁纳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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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2日讯)10名鹅唛选民已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就上诉庭撤销对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高级部长兼鹅唛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被指控违反民意委托的诉讼,提出上诉。
代表律师尤亨德拉向《马新社》证实,上诉准令申请已在2天前提交。
去年4月13日,由拿督耶谷领导的上诉庭三司裁定阿兹敏胜诉,并驳回了选民的诉讼。
提交9法律问题
选民在申请书中提交了9个法律问题,而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申请人必须让法院相信法律问题是新点、具有公共意义及是首次提出的。
其中一道问题是选民是否可以针对选民选出的国会议员或州议员,采取欺诈或违反信托义务的行动,以及民选议员在联邦宪法下的结社自由,是否受限于他对选民的责任。
10名选民于2020年11月27日入禀高庭起诉阿兹敏,指控他通过“喜来登行动”欺骗和违反作为国会议员的信托义务,导致同年2月,希盟政府垮台。
去年入禀法庭要求赔偿
阿兹敏于去年3月12日入禀法庭,要求撤销诉讼,不过,高庭于同年6月10日驳回了阿兹敏的撤销案件申请。
他们在索赔声明中,要求法庭宣判阿兹敏的行为有欺骗选民之嫌,且违反受委托的义务,并要求损害赔偿、惩戒式赔偿、堂费及法庭认为合理的补偿。
去年3月12日,阿兹敏申请撤销诉讼,声称该诉讼没有披露合理的诉讼因由,并且是轻浮、无理取闹和滥用法庭程序。
他辩称,该诉讼侵犯了他在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的结社自由的基本权利。
吉隆坡高庭在去年6月30日驳回了阿兹敏撤销诉讼的申请,促使他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随后决定撤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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