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10名鹅唛区选民针对鹅唛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兹敏违反民意委托的诉讼被撤销而入禀上诉准令申请,今日遭联邦法院驳回。
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选民的上诉准令申请。另外两名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及拿督罗扎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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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符1964年法庭司法令
阿查哈指出,选民代表律师要求法院裁决的法律问题,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的门槛要求。
他没有谕令缴付任何堂费,并指此案是公众利益案件。
在线上审讯中,选民代表律师山慕加提出4个法律问题,涉及在选举期间代表民意的国会议员是否可以违背其承诺课题。
不过,阿兹敏代表律师反驳不应该批准上诉准令,因为申请人必须说服法院那是新的法律问题,有公众利益及根据第96条文要求第一次提出的。
上诉庭在4月13日批准阿兹敏撤销诉讼申请,而选民希望诉讼能交回高庭审理。
10名鹅唛选民是于2020年11月27日入禀法庭,指控阿兹敏发动“喜来登行动”导致希盟政府倒台为由,起诉后者涉嫌欺骗和违反信托义务。
他们要求法庭宣判阿兹敏的行为有欺骗选民之嫌及违反受委托的义务,并要求损害赔偿、惩戒赔偿、堂费及法庭认为合适的补偿。
阿兹敏在去年3月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撤销诉讼,但高庭于去年6月30日驳回其申请,而他接着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及获准撤案。
选民代表律师包括苏仁德拉及尤亨德拉,而阿兹敏另一名代表律师是努鲁纳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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