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的决定,其中有没有角力的元素不得而知,但是提早大选的博弈眼看是提早方取得最终胜利,却收获了反方所担忧极有可能遇到雨季的结果,这场“早选迟投票”的政治大戏,谁赢了?又是谁输了?选民又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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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委员会宣布第15届大选的投票日在11月19日,提名日是11月5日,多少让人觉得有一些意外,但愿政坛都认同这是选委会独立及合情合理的决定,然后各自去克服这日期可能会遇到的大自然问题。
之前陆续传出提名日与投票日各种日期的版本,即初版的107解散/1029提名/1112投票,第二版的1011解散/1029提名/1112投票,到1010国会解散后第三版的1022提名/1105投票(据说是巫统主席扎希强推,要在他已表罪成立的案件下判前投票),但没有一个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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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没有人向选委会提出投票日期的建议,而是选委会的专业决定。
最后的答案揭晓,没有人猜中,答案是更迟的1105提名/1119投票,相信不满意的人应该是主张要尽早投票,想要赶快赢得政权的巫统党职派诸公了。
从定下的日期看回之前各党各派种种针对日期的建议与争议,可了解到至少八成以上的朝野政党与组织是不建议在水灾期间或接近水灾的季节举行大选,因为对灾区选民不人道也不公道,可能会形成的低投票率也被喻为对在野党不公平。一般相信离乡工作的选民多是反对党支持者,雨季将会阻疑他们的行动和浇熄他们回乡投票的兴致与热情,它只对基层实力强大的国阵诸党尤其最大党巫统有利。
记得关于国会解散的课题在酝酿的时候,国家元首还特地到访气象局以表达他对大选或遇雨季的关切,期间气象局也对11月至明年初的雨季作了专业评估,当时人们还以为今年不大选的可能性提高了。
然而到最后还是巫统的催逼力量获得胜利,国家元首也接受了依斯迈欲解散国会提早举行第15届全国大选的建议。但是基于水灾季节的逼近,理论上选委会应马上在最短时间开会,以最快的速度定下一个让国家元首放心,选民安心的投票日期,这不是要满足或屈服于巫统,它反而是国会解散后的理性考量了。
但是选委会在国会解散后10天才开会讨论日期,这比起以往5天至8天左右即开会相对慢了,而且在定提名日期方面也不“追”回来,给到两周后的11月5日,可以最少11天的竞选期,也给足14天到11月19日才投票,这说明什么?这说明选委会似乎没考虑越迟投票越会遇到雨季的因素了。
选委会的决定,其中有没有角力的元素不得而知,但是提早大选的博弈眼看是提早方取得最终胜利,却收获了反方所担忧极有可能遇到雨季的结果,这场“早选迟投票”的政治大戏,谁赢了?又是谁输了?选民又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