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冠病疫情持续,两名女子近日疑因口罩问题与志愿者相关人员发生争执,结果她们竟遭反绑手脚,且在大庭广众下“示众”!
事件在相关影像广传后引发争议。疑似涉事女子之一的网民周五(18日)在微博表示,事发时她在取外卖,因同行朋友口罩丢失而与相关人员发生冲突,目前相关人员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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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网民认为,事主在肖像隐私未受保护下遭他人围观、拍照录像,行为涉嫌严重有违宪法、民法的法律法规。
海珠区公安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事情在处理中。
多段影片显示,经疑似海珠区内仑头村,两名女子先与现场人士发生语言冲突,其中一名黑色上衣女子随后被一名浅色上衣男子摔倒在地,还被多人反绑手脚。另一名灰衣女子也同被摔倒反绑。但是,也有片段显示,是灰衣女子动粗在先。
对于事件,疑似事主之一的“暴躁小羊口”在微博上说“绑我们不是因为口罩,是为了不让我们打110并且谎称他们已经打了110,我和同伴先后打了110、120,他们看到警方就把自己的蓝 色外套脱了防止我们认出他们”、“刚刚发声:协商结果是对方赔偿我们误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法律是公正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谣言红码和传播视频的已截图保存你们的信息了,今晚会联系律师起诉。 ”
微博博主“萤火虫如我”公开质疑事件涉嫌严重有违宪法、民法,依规有二。一是如果具有执法权的警察执法处置,如此处置依据的法律是哪几条?二是,如果是非警察处置的,是哪些人参与处置的?他们是否具备执法权?最后,《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反复强调将罪犯游街示众,比如第155条。况且,影片中当事人(公民)是否违法违规尚无定论。《民法》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有相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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