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經濟部長拉菲茲說,聯邦政府並不能支付現金給州政府,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因為難保州政府在錢到手後會用來發展基礎建設項目。
他說,團結政府在最近公佈的財案中,有高達50%的基礎建設撥款是撥給吉蘭丹、登嘉樓、吉打、沙巴、砂拉越和玻璃市,但問題出在一些反對黨州屬要求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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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設需聯邦機構落實
他說,這筆撥款是以基礎建設形式提供,而該基礎設施需要由具有專業知識和能力的聯邦機構來落實。
“例如修路是工程局的責任,把錢撥給州政府,州政府不會修路,而問題就出在這些州政要求現金。”
他今日在見證大馬石油資源公司(MPRC)和法國石油與新能源研究院(IFPEN)簽署諒解備忘錄,在油氣服務和設備的能源轉型進行合作的儀式上,針對首相署社區通訊局總監阿古斯教授促反對黨勿把石油稅課題種族化問題,這麼回應。
“反對黨國會議員在發言之前應該先仔細閱讀,分析和計算,否則就會讓自己尷尬而已。”
50%基設撥款已發6州
他說,政府已把50%基礎建設撥款給這6州,而如果還要玩弄種族課題,將引起爭論,因為大馬半島西海岸的州屬繳納更多稅款,但更多的稅款卻用在吉蘭丹、登嘉樓、吉打等州。
他強調,該部在規劃撥款時,並沒有考量膚色和區域,而是探討是否直接支付給州政府,因為實施能力在於聯邦機構,而不是州機構。
在石油稅課題上,他說,問題出在法律對石油稅的詮釋,根據國家法律,州只有在離岸3海里的地方發現石油才能享有石油稅,而大部分的實際石油收入實際上已超出這個定義,因此,並不屬於是州的石油稅。
“問題在於政府如何援助人民,前朝政府是直接提供給州政府或直接給人民,作為負責任的部長,最主要是不分政黨進行分配。”
他認為,州的社會經濟水平和發展差距是重要的考量,因為政府提供給州的撥款主要用在基礎設施,如道路、排水溝、水供、電供、高速公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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