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日讯)命运弄人?
一般人只有一张报生纸,但她一共有3张,第一张显示她是大马公民,但在第二和第三次更新后却变成了非大马公民,结果她被列为非公民,无法获得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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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7岁的美少女林开欣17年前被生母偷偷生下遗弃在吉隆坡的KLINIK BERSALIN SUNWAY后,获得养母的领养。第一张的报生纸上的父母资料写着她的养父母的名字,自然身分也是大马公民,虽然她在8岁的时候就被养母告知她不是他们亲生的女儿,不过一切还是没有改变。
直到12岁那一年她要申请身分证,她的命运就改变了。
12岁申请身分证命运变了
“国民登记局告知我的报生纸不能做身分证,让我去布城申请。
“后来布城的国民登记局告诉我,他们要调查我的报生纸。”
她对星洲日报说,结果这一等就是4年,16岁那一年她获得了第二张报生纸,里面的父母资料全部变成了“未获得”,而她也从大马公民的身分变成非公民。
“那时候他们叫我的养父母办理领养程序,并告知结果是我可能获得大马公民的身分,或者非公民。”
终于养父母办理了领养程序,她在今年初拿到了第三张的报生纸,不过结果非她所愿,第三张的报生纸还是捎来了坏消息。非公民的身分没有改变。
没有身分证,她无法考驾照也不能开设银行户头,在今年跟校方汇报以后,她的身分也变成了外籍生, 需要支付外籍生的学费。
“国民登记局告知,要获得身分证就要解决公民权,要先获得公民权。”
“我们准备了很多资料交给国民登记局,过后该局会交给内政部,接着就等11个月,看内政部的评估结果有没有被通过。”
她说,由于第三次的结果出来她还是被列为非公民,这让她非常慌张。在这个等待的过程她被告知如果可以找到亲生母亲,那她拿到公民权的几率就更高。
社媒发帖寻生母
也因为如此,她在脸书发帖希望自己的亲生母亲可以看到她的贴文而来找她。她的贴文获得网民热烈的转发。
她说,距离21岁只剩4年了,她非常紧张,如果还是拿不到公民权和身分证,那她的未来将不知何去何从。
为了这件事她也寻找了政党的人民代议士的援助,但是至今还是没有下文。
“我希望有人可以帮帮我。”
她表示,她对生母的资料非常有限,仅从她阿姨那边得知,当年生母是一个18岁的学生,正要读大学,是偷偷把她生下的。
“我的养父母不懂对方是谁。”
她表示,养父母当年并没有办理领养程序,在她拿到第二张报生纸后,才办理领养程序。
她希望生母可以看到她在找她,解决她公民身分的问题,让她不会成为非公民。
律师:被弃孩子法庭申请可获身分证
针对不知道亲生父母身分资料者可不可以获得身分证和公民权一事,麦嘉强律师表示,在我国有3种人拿不到身分证,但他们其实应该是可以拿到的,包括了第一种人,孩子在国外出世,母亲是大马人,父亲是外籍人;第二种是未婚先孕,母亲是外籍人;第三种则是被遗弃的孩子,根本找不到他们的生父生母。
他对星洲日报说,对于被遗弃的孩子,在法律和案例上而言,这一种人可以通过法庭的申请就可以拿到身分证。无需找到亲身母亲,当然可以找到会更好。
他指出,联邦宪法第三部分第二附表的19B条文阐明,任何在我国发现的新生儿可被视为由身为公民的母亲所诞生,新生儿被发现的日期被当成出生日期。
“我们有法律推定,一个被遗弃的孩子如果被找到,就是说他的母亲是这里的永久居民,永久居民在大马生孩子,孩子是有权利拿到公民权的,除非检控官证明他的母亲不是这里的永久居民。此外我们也有联邦法庭的案例说明。”
无论如何,他说,上述条文需要配合其他文件,包括养父母找到这个孩子的时候有没有去报警、有没有登报纸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以证明他是被遗弃的婴孩,他们得以收留他。
他说,这是避免这是一宗买卖小孩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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