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8日讯)用藤鞭鞭打孩子留下伤痕,麻坡一名华裔男子认罪后,被判坐牢一天及罚款1400令吉。
被告吴绍豪(36岁,译音)今日在推事庭面对蓄意伤人的指控,并透过郑志富律师以需要照顾5名孩子及1名生病的母亲为由,要求法庭轻判。
ADVERTISEMENT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2年8月7日下午6时,在麻坡峇加利亚路一间住家,蓄意致伤年仅8岁的男童(被告儿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与同一法令第326A项条文同读。
根据刑法第323条文,一旦罪成者可被判坐牢1年或罚款2000令吉;抵触刑法第326A条文则可被判相关条文的双倍处罚。
休庭后,被告缴交罚款及在法庭服刑一天,与家人离开法庭。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