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时间的统治之后,殖民者与来自各地的商人及原住民共同发展出一套适应多元文化的管理政策,这种相对开放的政策符合当时殖民者的政治利益,使得多元族群文化在异地共存,并且随各自文化脉络平行发展的特殊有趣现象。这种现象在建筑表现上尤其明显,至今在许多殖民时期建设的城市中,仍然可以看见不同文化风格的建筑,例如宗教建筑、会馆、学校、街屋等等。
出生于马六甲的葡人依利迪亚(Emanuel Godinho de Erédia)在1613年出版的《马六甲、南印度及中国记叙》(Description of Malaca and Meridional India and Cathay)中附有一张马六甲地图,标记了Campon ( Kampong ) China(鸡场街一带),显示当时已有一些华人定居在马六甲。1678年,荷兰总督蒲特(Balthasar Bort)的报告中提到当时马六甲有137间砖造房屋,583间亚答屋,人口为4884人。其中852名华人居住在城墙外围,另外40名华人与荷兰驻军一同居住在城内。这些华人拥有81间砖造屋及51间亚答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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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慢慢增加,各族群在马六甲形成大小不一的聚落,包括摩儿人(Moors)、马来人、武吉士人、华人等等。在城市内开始出现宗教、乡缘或血缘性组织。以华人社群为例,根据薛佛记在1845/46年撰写的《敬修青云亭序》中约创立于1673年,显示在当时马六甲华人人口虽属少数,但俨然已形成一个有组织的社群。
荷兰殖民时期马六甲人口改变不大,主要原因乃荷兰东印度公司将发展重心放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在1750年,马六甲华人人口为2161人,在1760年减至1390人。在荷兰殖民时期,马六甲港口因河口污泥堆积,加上征收高税,使得商船开始转往其他港口停泊。
使用共同壁,节省建筑材料
在马六甲的市街管理方面,荷兰人将土地划分成长条形街廓,街廓内再划分成细长状的土地,自此之后,马六甲的街道建筑呈并排状,每间普遍宽度为16至18呎,统称街屋。这些街屋以两侧承重砖墙为结构,再以木横梁支撑楼板,大部分为两层。屋顶铺设V或U型陶瓦,为前后屋坡,正面屋簷下开口,跟荷兰城市建筑山墙面开口有相当大的差异。
这种街屋跟中国南方城镇的连续性建筑很相似,其特征为使用共同壁,意即相邻的房子共同使用一面承重砖墙为结构。这样的建筑构造方法可以省去不少材料,也使得土地的使用达到极大化。共同壁的出现,象征当时候的社会文化已达到一定的成熟度,或是因为居民之间协议的方案,也有可能是当时荷兰殖民政府的土地税以建筑面宽来计划而间接影响的结果。
由于狭长土地的关系,大部分的街屋都设有天井供通风采光用。在马六甲现存荷兰殖民时期的街屋当中,有者甚至长达300呎,当中有3至4个天井。有一部分的街屋,在建筑构造技术及装饰方面,承袭了中国传统建筑的一些特征,例如斗拱式木构造、山墙造形、地板材料,以及室内木作雕饰等等,显示在荷兰殖民时期,马六甲已有熟悉中国传统建筑的工匠在从事建造工作。
由于受到热带气候的影响,这些街屋在正面设有簷廊,一方面在热天时可以避免阳光直晒到砖墙,有效降低室内温度,也能解决因热带豪雨而造成空间使用不便的问题。当相邻的街屋簷廊串联起来后,便自然形成一致的长廊效果。这样的景观在中国南方城镇少有,殖民宗主国葡萄牙及荷兰也未有所见,因此可说是外来文化在本土落地生根,而形成特殊的殖民地建筑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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