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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38pm 03/04/2020

行管期出外钓鱼·2华裔判监3个月

陈志伟(左起)及锺宝华由庭警押往和丰推事庭面控。
陈志伟(左起)及锺宝华由庭警押往和丰推事庭面控。

(江沙3日讯)2名华裔男子行管期间相约外出钓鱼,结果换来3个月监禁!

来自林玛班映新村的被告陈志伟(45岁,译音)及锺宝华(56岁,译音),皆为屋顶装修工人,每天日薪100令吉,惟行管期间没有工开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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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伟及锺宝华在庭上表示没有收入,为了充饥才会出门钓鱼,他们钓鱼的目的只是供自己食用,并没有卖给他人。因身无分文,他们选择坐牢取代罚款。

根据案情,2名被告昨午约5时前往林玛班映鱼塘钓鱼,因此触犯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3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1(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罚不超过1000令吉或不超过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承审此案的推事庭推事诺哈莎丽娜聆听了2名被告没钱而选择坐牢后,判各监禁3个月。

2印裔男拒遵守行管指示被捕

另外,较早前有2名印裔男子触犯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遭提控,被告分别为44岁的奥拉嘉那旦及37岁的古鲁穆迪。

根据案情,他们昨日傍晚约6时30分在和丰慕希巴再也路喝酒,警方上前要求他们立即回家,惟两人拒绝遵守指示,坚持喝完才走,警方于是将他们逮捕。

基于2人当庭认罪,诺哈莎丽娜判各监禁21天及罚款1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1000令吉罚款,将以监禁3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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