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香/报道
(八打灵再也8日讯)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指出,在佳节期间进行任何的装饰,只要目的是为了让学子们感受佳节气氛,都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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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针对土著权威党副主席莫哈末凯鲁投诉蒲种市中心国中一校挂农历新年灯笼装饰一事受询时对星洲日报说,他个人觉得,学校在佳节期间进行任何的装饰布置,都已是常态。
“我国不曾发生佳节期间因装饰品引起的种族课题,例如开斋节的马来粽(ketupat)、农历新年的灯笼或一切相关的佳节装饰,更何况,这些佳节都和宗教无关。”
他强调,任何的佳节装饰习俗,只要目的是为了让学子们感觉佳节的气氛及促进他们的欢乐,都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询及警方会否调查引发此事的莫哈末凯鲁时,他指出,警方不会浪费时间去调查这种不三不四的事情。
警方暂不会介入调查
另一方面,沙登警区主任依斯玛迪助理总监受询时指出,沙登警方一直有派警队联络官跟进该学校所有的面对的问题,此事发生后,该校的联络警官也在今日前往学校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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