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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17pm 14/12/2020

电子烟商会吁制定全面法规 · 含尼古丁电子烟液应征税

(吉隆坡14日讯)马来西亚电子烟商会(DPVM)表示,向电子烟器具征收国内税的措施,应涵盖含尼古丁电子烟液,而且电子烟行业急需得到有效监管,包括制定含尼古丁电子烟液的标准。

市上97%电子烟含尼古丁

该会主席赛益阿绍丁今日发文告指出,市场上97%售出的电子烟都含有尼古丁,其他国家也有类似趋势,但是我国仍然没有关于含尼古丁电子烟液的税收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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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如果仅对不含尼古丁电子烟液征税,将徒劳无功,因为它并没有考虑到产业和消费者的需求。

根据卫生部进行的2019年国民健康与发病率调查,我国目前有112万名电子烟使用者。电子烟商会估计,我国电子烟产业每年获益超过20亿令吉,估计累计3000个与电子烟相关的业务,雇用多达2万5000名员工。

赛益阿绍丁表示:“可见我国的电子烟产业规模不小,拥有庞大的生态系统涉及不少制造商,进口商和消费者。针对含尼古丁烟液的电子烟产品所衍生的消费习惯和产品准则,政府更应迅速制定全面的法规。”

他补充说:“像英国、新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家已制定覆盖全电子烟产业的法规。我希望政府能重新评估以上因素,引入更全面的法规和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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