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马来西亚经历了长期的殖民统治,殖民政府施政主要目标是获取各项资源,在马来半岛、砂拉越及沙巴内陆地区引进外来技术及劳工,以快速开发经济,例如矿业、原产业及农业等。这些新兴的经济活动属于大规模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高效率的方式达到高生产量。这些资本家主要来自欧洲,或是在海峡殖民地槟城、马六甲及新加坡的土生华人等,从中国及印度引进劳工,自19世纪开始深入马来半岛内陆地区,形成大小不一的城镇聚落。
相较于外来投资者在关键的地点开发经济活动,其他乡村地区的马来人及原住民等,当时仍然过着传统农耕社会的生活,他们主要的经济活动乃小型农业如稻米、椰子及渔业等,由于仍然使用传统技术,生产量低,不足以出口,因此没有受到殖民者太多的关注。在这样的差异下,使得马来人及原住民在经济能力上远不及外来开发者。殖民政府对传统乡村的管理策略是鼓励他们留守原地,并依循旧有农业社会生产传统作物,以便确保传统社区粮食供应稳定,在收入方面也较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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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发展失衡,贫富差距悬殊
在这样的模式下逐渐形成贫富差异及城乡发展差异,殖民政府将基础设施设置在具有经济利益的地区,尤其是马来半岛西海岸锡矿生产地及经济城镇如太平、怡保、吉隆坡、芙蓉等。殖民政府利用华人投资者及劳动者所缴纳的税金进行基本建设,如铁路、公路、港口,以及市镇卫生建设等等。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将马来半岛的几个市镇开发成跟海峡殖民城市新加坡、槟城及马六甲一样具备国际生活水平。
除了锡矿业带来的经济发展,1920年左右随着世界汽车工业的成长,橡胶的需求激增,在马来半岛内陆地区出现大量的小规模橡胶园,形成市镇边缘分散型的聚落。橡胶业的发展使得城市人口向外扩散,有一部分从事橡胶业或农业的华人甚至迁移到最偏僻的地区。随着土地开发以及现代化经济的影响,内陆乡下地区人口逐渐增加,除了从事橡胶业的人,一小部分没有经济能力申请土地的人,在园丘外围土地上自行开发农地,从事小规模农业,政府将这些人们称为垦殖者(Squatters)。
二战结束之后,为了阻绝共产主义思想在马来亚民间渗透,政府自1948年开始实施马来亚紧急状态(Malayan Emergency),推动毕礼斯计划(Briggs Plan),包括两个阶段:迁移(Relocation)及重组(Regroupment),大规划迁移垦殖民,尤其以华人为主。在此运动下,过去分布在全国各地,由锡矿业及橡胶业的分散式村落基本上消失。新村的设立对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及经济有着重大的影响,透过集中式管理,提供生活基本设施,反而使得原本散落在各地的垦殖民有了合法的房屋,拉近了新村及城市的生活水平。
建设基本设施,推动乡村发展
相较于城市及新村,以马来人及原住民为主的传统乡村长期被英殖民政府忽视,因此到了殖民时代结束,独立初期,谈论国家经济发展的问题时,政府必然会碰触到族群政策问题。由于马来人及东西马原住民在此时依然处于传统农耕社会的状态,相较之下,居住在城市及新村中的华人则能更快随着国际趋势发展,得以自立并逐渐改善生活。为了缓和这方面的问题,政府首要的任务就是提出乡村发展策略。
在1959年推出的第二次国家5年发展计划中,政府成立国家及乡村发展部,由当时的副首相敦拉萨(Tun Razak)兼任部长。随着乡村发展部的成立,中央在各州政府中委任州发展官员,并在13州各别成立乡村发展委员会。在各县方面各委任一名乡村发展官,协助辅导各村成立村委员会。乡村发展部的主要业务包括推动乡区基本设施的发展,包括造桥、提升道路、建校、医疗设施、礼堂、清真寺等等。
由于新村特殊的文化背景,在规划及设施方面较传统乡村完善,因此在乡村发展部成立时并没有将新村纳入考量。经过华社的积极争取之后,该部门本来有意将新村纳入其中,然而经过1969年513事件族群问题被激化之后,此事便搁置一旁。直到1972年,政府在推行新经济政策之时,才将新村发展事务从乡村发展部门区分开来,在内阁内增设特别任务部长,由当时还是马华公会领袖的林敬益医生担任首任部长。
到了后来,新村发展事务纳入由马华公会担任部长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门下,自此开始,华人新村及城外马来人为主的乡村发展条件无法同步,并且有可能渐行渐远。在目前的政治发展趋势外,族群意识高昂,新村与传统乡村的发展差异将会持续,这仍是讨论国家文化的重要课题,值得大家好好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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